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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百合] 《蘭娟》作者:七小皇叔【完結】
一篇可能會讓人不適的文,潔黨慎入。
希望可以看得安靜一些、慢一些,謝謝。
第1章 序:我的日記
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八日,晴。
蘭娟是個蕩婦。
這個詞語不是很體面,我學不來李佳鵬的爸爸那樣圓圇又清晰地罵她,這是大人的罵法。
蘭娟又穿了那件荷葉邊的白色短裙,抹了進囗囗紅和香水,穿著紅色的高跟鞋,從外邊回來,給我帶了一份燒臘。
但她完全忘記了我的生日。我真恨不得沒有這個小姨,她讓我害臊。
如果李佳鵬的媽媽是我小姨就好了,但是李佳鵬愛和我鬥嘴,心眼也壞,如果我住到他家,我要吃得再壯一些才行,以防他打我。
如果我媽在就好了。
第2章 (一)
「蘭姨長相很潔淨,是很高雅的美麗。」
李佳鵬這麼說。
下一句是,我以後也想日她。
我總是想起這個「也」字,它令我的自尊心還沒來得及發芽,就被碾了個稀爛。
蘭娟的確很漂亮,脖子細長,面板雪白,鼻樑中央上有一粒小痣,笑得起來時候很顯生動。我的痣在顴骨下方,總是顯得木訥些。
她身材既豐滿又纖薄,夏日裡愛穿束腰的齊膝長裙,高跟鞋踏得輕而快,帶起一陣不太膩的香風。
那天我寫完日記後,門又響了起來,她仍舊帶著熱熱的香風,一手拎著一個小蛋糕,喊我去吃。
吃蛋糕時,我總惦記我餘下的半篇日記,思考應不應當去將它補完,我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動,其實蘭娟偶然也不錯,但不知為何,這句話怎樣也說不出囗。
我大約五歲起便跟她一同生活,那時她也才約莫二十出頭,初初同我在一處時,她有些彆扭,不明白給我換衣裳時眼睛該往哪裡放,也聽不懂我說腳脖子酸時的暗示。
但沒辦法,誰叫我從那年起成了孤兒。
蘭娟在供銷社工作,那曾經是我夢想中的工作。每天大約9點拎包出門,穿著深紅色的套裝,陷進一排長長的櫃子後頭坐著,有人來時不情不願地站起來,將手裡的看了一半的《故事會》放到熱乎的凳子上,「嘩啦」一聲劃開櫃檯,抽出一條煙,或兩塊肥皂。
人一走,再坐下將櫃子鎖了,鑰匙懸著搖搖晃晃的,輕佻又孟浪。
我總是嚮往那樣出格的輕佻,像她尖尖的皮鞋跟一樣,是一種只屬於成熟的不規則。
她對我所有的疼愛,不過是在下班時加一兩份燒臘,有時是核桃肉,有時是豬耳朵。在院子裡洗衣服時會心血來潮地停下,要我背兩段新學的詩歌。
「背詩要搖頭。」她一邊挽袖子一邊說,然後將雪白的手指浸進泡沫裡。
我於是就搖頭晃腦地背起來,她好像覺得我有些滑稽,盯著我的樣子像是在嘲笑。
她看我的模樣,總是多少帶些輕視,我很不喜歡這樣的眼神。
大概是那時的我太小了,又瘦,還不夠她將我放在眼裡。
她總是趾高氣昂的,除了張繼強來的時候。
張繼強是蘭娟的丈夫,原先鎮長的兒子,鎮長被抓以後,張繼強成了混子,和開摩的的年輕人裹在一起,喜歡去夜總會和洗腳城。張繼強是很有一些勢力的,因此我總在想他和蘭娟究竟是不是自由戀愛,畢竟他比蘭娟還要矮半個頭,笑起來一股入了肺的煙味。
張繼強對我是很和氣的,他叫我「小飛機」,說是我更小的時候,他到我家將我抱起玩飛飛機的遊戲,我總是笑,喜歡極了,因此他便這樣叫我。
但我不喜歡他靠我太近,我不喜歡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