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炳輝、鄭寅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2計劃生效後 5 年內德國賠償數額為:第一年(即 1924/25 年度)10 億
金馬克,第二、三年各 12 億金馬克,第四年 175 億金馬克,第五年起每年 償付 25 億金馬克。對賠償總額和最後期限未作規定。
3德國賠款的來源:50%為政府預算收入中的關稅和砂糖、菸草、啤酒、
紡織品、鞋類等消費品的間接稅收入;116%為運輸稅收入;264%為鐵路 公司的國有紅利收入;12%為工業企業的國有紅利收入。為此,德國鐵路由 政府移交給賠償委員會,改為股份公司,由協約國派人主持。
4為了穩定德國的通貨,實現預算平衡,由美英兩國向德國貸款。第一 批貸款稱為&ldo;道威斯貸款&rdo;或&ldo;賠款貸款&rdo;,數額為 8 億馬克,其中美國提
供 55%,英國提供 45%。這批貸款用於滿足雙重目的:保證新銀行的黃金儲 備;為在 1924‐25 年實現計劃所規定的重要目標而支出的國內付款。
5法、比兩國在一年之內自魯爾撤出佔領軍,作為德國接受&ldo;賠款計劃&rdo; 的條件。同時規定以後若要實施對德制裁,必須得到賠償委員會一致同意, 如委員會內部意見分歧,應將問題提交由美國人任主席及爭論雙方派代表參 加的三人仲裁委員會覆審。從而剝奪了法國的制裁權。
6為了監督德國對賠款計劃的執行情況,規定設定&ldo;賠償事務總管&rdo;, 下置&ldo;撥送賠款委員會&rdo;,由美、英、法、意、比五國代表組成,幫助管理 和掌握作為賠款擔保的稅收、鐵路運輸、鐵路公債及特設銀行等事務。
在實施道威斯計劃期間,德國支付的賠償數額,按德國政府方面統計為
7993 億馬克,按賠償委員會方面統計為 7553 億馬克。其中 1928/29 年度 償付的 25 億金馬克,佔德國當年國家開支的 124%,國際支付帳目的 125
%和國民生產總值的 33%。賠償分實物和貨幣兩種形式。貨幣賠償用德國 馬克支付,用記帳形式轉入德國國家銀行受款國代表的帳戶上,然後在債權 國匯兌委員會的掌握下進行轉帳匯兌工作。
道威斯計劃的執行,穩定了馬克,對 20 年代後半期德國經濟的恢復和發 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緩和了國內的矛盾。但該計劃並未 能從根本上調整使德國人民感到屈辱的凡爾賽體系。
《楊格計劃》
1928 年,德國賠償問題再次成為有關各國關注的中心,戰勝國要求將賠 償問題&ldo;商業化&rdo;,即向國際股票市場出售專項公債券,將所得現款一次性 償付給各國。道德國政府拒絕。1929 年,德國政府聲稱財政陷於崩潰,無力 實行道威斯計劃,要求重訂賠償計劃,確定賠款總額和年限。1929 年 2 月 11 日,英、法、比、意、日、美、德七國組成由美國經濟專家楊格為主席、13 名專家參加的專家委員會在巴黎召開會議,商訂最終解決德國賠償問題的方 案。德國國家銀行總裁沙赫特代表德國參加了專家委員會。4 個月後擬成了 &ldo;楊格計劃&rdo;初稿。同年 8 月 6 日,有關 12 國的部長舉行海牙會議,審議和 修改賠償計劃。1930 年 1 月 20 日正式簽字。第二次海牙會議結束後,德國 國會於 1930 年 3 月 12 日批准了楊格計劃。
楊格計劃的主要內容是:(1)確定德國賠償總額為 1139 億馬克,分 59
年付清,在 1930‐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