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巴黎文痞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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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據維多克本人說,他第一次嚐鮮是在13歲的時候。
那時候他正離家出走,打算去美洲淘金,結果在港口結識了一個騙子,騙子說他有兩個美麗的少女作伴。而初出茅廬的維多克哪裡見識過這樣的陣仗,當他晚上,他便如埃爾德下山一般,一個猛子扎進了其中一位小妞的懷抱。
結果第二天早上一醒來,他全身上下除了褲子以外便什麼也不剩了,去美洲的盤纏不見了,窗外則是密如森林的桅杆,維多克半裸著躺在碼頭上曬了一早上的太陽,毒辣的陽光終於讓他痛定思痛——他認清了,精蟲上腦果然是沒有好下場的。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他對夫人小姐們產生了任何偏見,受騙歸受騙,維多克該玩還是要玩的,只不過以後每次他都多長了個心眼兒。
他半裸著一路走回老家,沒過多久便與當地旅館的兩個女孩成天偷歡,後來又看上了大他十歲的一位女演員。女演員教會了他化妝的技巧,讓他扮成女僕的妹妹跟著自己一起去了里爾,在兩個多星期的時間裡,他們倆就在女演員丈夫的眼皮子下如膠似漆、顛鸞倒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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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維多克參軍的時候,他就變得更加一發不可收拾了。
每次部隊換防,維多克要不了多久便能找到新情人,甚至有幾個少婦還從家裡偷偷拿錢給他,讓他塞給別計程車兵代他站崗放哨,以便讓維多克可以抽出時間同她們待在一起。還有一個女僕偷偷從僱主家拿東西變賣,只為了每天能給他送一個禮物。
維多克自稱,他也不是對所有女人都來者不拒。讓他記憶最深刻的便是,有一次,部隊駐地附近一戶人家的女管家趁著夜色躡手躡腳的鑽進了他的被窩,結果把喝完了酒回來的維多克嚇的渾身一激靈,險些直接向她開了槍。
當初他離開軍隊,四處冒充上尉身份去結交那些當地貴婦時,曾有一位富有而又迷人的夫人同他墜入了愛河,想要與他長相廝守,但維多克總歸還有那麼一丁點底線良知,他坦誠的告訴了對方真實身份,不僅出身卑微,而且身無分文,很對不起,欺騙了夫人。
誰知道貴婦聽了不止沒有譴責,甚至連一句怨言都沒有。第二天早上離開時,夫人往他手裡塞了個小包包,裡面裝了十五個金路易。
維多克就帶著這麼一筆小財去了巴黎,而且很快就因為辜負了夫人的好意得到了報應。他在巴黎瘋狂的迷戀上了一位名叫‘羅辛’的巴黎高官情婦,羅辛不止是一位靚麗佳人,更是引領巴黎風尚的姑娘之一。
換句話說,和她談感情相當的費錢。維多克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女裝、女帽店的賬單他來付,手套、香水這些小玩意兒亦是如此。
維多克在對亞瑟回憶此事時,還自嘲似的拿自己開涮道:“你知道什麼叫做不知好歹嗎?我那時候就是不知好歹。羅辛只有在我給錢的時候才是嫵媚的,但是一旦我的錢包空了,她立馬就會換上冷漠、生硬的面孔。而當她發現我能拿出更多的錢時,她又很快就會恢復成嫵媚的模樣。但是後來我終於發現,她原來是在耍我。我截獲了一封信,信上寫著‘那個白痴搞定了沒有?我能不能回家?’我看見之後,便怒氣衝衝的跑上了樓,結果卻撲了個空,她早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或許是因為這些經歷,所以維多克最終把自己為何這麼會扮女人歸功於自己身經百戰見得多了。
不論是酒館的看店女孩兒,還是時髦的女演員,上流社會的貴婦還是牧羊女,重情重義的,生性涼薄的,足智多謀的,笨手笨腳的,甚至連貞潔的修女與終身未嫁的老姑媽他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
這對奇怪的情侶輕輕推開旅館的門,鈴鐺清脆的響聲隨之響起。
前臺的年輕女士,見到來客,立即以一口略帶口音的法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