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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看向安歌,後者大眼睛眨了下,明顯沒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還能輸給小孩子不成-方亮賭氣坐下,閉上眼,「誰負責計時?」他可不佔便宜,等開始再看。
方輝怕安歌害怕,湊到她耳邊,「沒事的,我輸給二哥百來次了,輸就輸,不用怕。」
-你可……真豁達啊。
安歌點點頭,「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塊秒錶-方家伯父讀中學時練過田徑,是國家二級運動員,以特長加分進的大學。就學習成績來說,比方家伯母其實要弱一點。
「預備-開始!」
三雙眼睛同時睜開,目光投向書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換了一個眼神-肯定還是方亮贏,但能夠逗逗他也好。他倆算同輩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優秀部分的綜合,無論記性還是邏輯能力,遠遠超過作為哥哥和姐姐的他們。
有時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為有的人天賦上已經高出別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几那邊,眼巴巴看著蛋糕。
風過梧桐,蟬聲密密麻麻織出夏日的炎熱。
第三十五章 哥哥
方輝是頭一次感受到十分鐘的漫長。
他一直認為輸給哥哥沒什麼丟人,但這次有毛毛在旁邊。不知怎麼,他覺得如果沒盡全力,毛毛會不高興。
一頁的內容,他上下來回看熟,閉上眼睛默背幾遍。
應該可以默對一半以上……吧?
時間到了嗎?他看看大哥,大哥朝他笑笑,舉了舉秒錶。
得,還有四分鐘。他生怕把剛才背下的內容給忘了,趕緊盯著書又看。
看了背、背了看,總算盼到大哥開口。
「時間到!」
方明和沈晏已經幫他們準備好紙和筆,三人各坐一方,低頭刷刷寫起來。
背的時候全記得,怎麼寫就忘了呢。方輝寫完從頭讀了一遍,特別不滿意,錯漏百出,只有一個大概意思。他咬著筆頭冥思苦索,但腦海跟灌滿漿糊似的,翻來倒去就是不記得原話。
方亮第一個放下筆。安歌是最後一個,她手小,寫字慢,不過她的字一個個排列得很整齊,跟方亮的行書、方輝的雞爪字相比,特別適合閱讀。
三張紙放在一起,方明立刻放棄自家的三弟,方輝那張有不少塗改,跟另兩張不在一個檔次。至於方亮和安歌,誰高誰低就要看內容了,從字跡看他倆的都很流暢。
而且,一字不錯!
方明和沈晏抬頭看了看對方,尤其方明,他看過《三國演義》,這時候心頭浮出一句話:「既生瑜,何生亮。」
方輝立刻反應過來,鼓掌道,「毛毛贏了!」毛毛年紀比二哥小,比二哥寫得慢,在他心裡,評判結果自然是毛毛贏,花在書寫上的時間越長、越容易忘嘛,畢竟比的是短期記憶力。
轉頭發現安歌在看他的默寫紙,方輝臉一紅,連忙搶過來,「不行、不行,比你差遠了。」
安歌沒跟他搶,「我沒背內容。」
怎麼說?
安歌解釋給他們聽,「就像看一棵樹,我沒按邏輯關係記內容,而是把每段文字當成樹上的枝葉,這裡有一朵花,那裡有一隻蟬。這樣,比記具體文字要簡單得多。」她隨手在紙上畫了棵樹,然後把關鍵字一一插上去,「只是速記,不用理解,過會就完全忘記,沒有實際用途。」
方亮倒是面色平靜,「論結果不論過程,是我輸了。」
就在這個時候,旁邊哎呀一聲,他們不約而同看過去,發現整個蛋糕糊在小弟臉上。
不用問也知道了,小弟踮起腳偷吃蛋糕,不小心碰到高几,蛋糕掉下來。熊孩子慌忙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