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 17 章 當年的備案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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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知道1952年, 我爺爺帶著家人,從京市政法大學調到了皖南安城的地方法院工作?”
許小華點頭,她前兩天聽家裡人說了一點, 奶奶和伯伯的意思是徐爺爺考慮到建國初期, 法制系統尚在完善中, 華國地方部門急缺相關人才。
現在聽徐慶元的意思,難道這裡面還有隱情嗎?
就聽徐慶元沉聲道:“我爺爺當時在京市這邊幫助法院審判了很多案子, 其中有一個涉及到海外特務問題, 對方報復, 就把我綁走,扔到了人販子窩裡。”
“那我是什麼時候去的?怎麼去的?”
“11月16日,你被扔了進來, 你當時穿著一身帶繡花的紅色小棉襖, 扎著兩個小揪揪, 一看就是富裕人家的孩子。你剛來的時候, 還一個勁地問‘我姐姐呢?不是說我姐姐和大伯母在這裡嗎?’”
許小華猜測,大概就是她從東門大街走失的那一天了。
“後來呢?”
徐慶元微微垂眸道:“後來, 你似乎意識到被拐賣了,問他們能不能送你回家?說你家裡有很多糖, 可以都給他們。”說到這裡,徐慶元的唇角都忍不住帶了點笑意。
五歲的小花花,是個非常可愛的小娃娃,雪白的面板,小嘴紅的像塗了胭脂一樣, 明亮的杏眼,望起人來的時候,讓人心裡都不覺得軟了很多。
不哭不鬧的, 一點點地和人販子談條件,然而她給出的底牌就是“糖果”,他在旁邊看得又好氣又好笑。
但是人販子似乎也覺得她可愛,還說這個女娃娃好好培養,長大可以出一筆好價格,或者留在他們手底下騙騙人也行。
所以並沒有像對他一樣動輒打罵,還給她饅頭吃,他餓得望著饅頭咽口水,小花花看了他一眼沒吱聲,等晚上天黑了以後,從棉襖裡掏出半個饅頭給他,小小聲音地道:“哥哥你吃,別給他們發現了。”
十歲的他,忍飢挨餓兩天,還要受人販子時不時的拳腳,吞那半個饅頭的時候,就在想,他要帶著這個小娃娃一起逃出去。
小花花進來的第三天,他終於戳準了人販子午睡的機會,帶著小花花從狗洞裡爬了出來,但是沒有一會兒,裡面的人就醒了,那條巷子有兩條路,一條通往火車站,一條是有些偏冷的大街。
許是人販子給自己留的兩條路。
他讓小花花往火車站方向逃了,他知道人販子的主要目標是他,小花花可能只是順帶的。
最後他沒有逃出來,小花花逃出去了。
許小華問出了心底一直存著的一個問題,“我們倆當時往兩個方向跑,你讓我去火車站等你,但是你沒有來,所以你其實是又被抓回去了,對嗎?”邊說邊望著他的眼睛。
徐慶元頓了一下腳步,“對!我又被逮回去了,隔了一個月才再次逃出來。我爺爺怕那些人還對我下手,就匆忙申請調到安城老家去了。”他出來的時候,渾身都是傷,差點傷到內臟,連爺爺也嚇到了,他們一家走得非常匆忙,並沒有和親友打招呼。
也沒有和許家辭行,所以他們一家都不知道,那年的冬月,許家也走丟了一個孩子。
許小華聽完,胸口一陣發緊,如果沒有救她,他一個人是肯定能逃出去的,輕聲道:“還好你後來又逃出來了,不然我這一輩子都良心難安。”說完,她又意識到,如果徐慶元沒有逃出來,他們也許不會再遇見,她也有可能一輩子都想不起來,當年是這個人,幫她從人販子窩裡逃出來的。
她原先覺得,她的走失是一個關於“惡”的故事,但是不論是當時年僅十歲的徐慶元,還是家境並不富裕的養父母,還有在曲水縣偶遇她,然後通知她家人的親戚,都給予了她極大的關愛、幫助和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