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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蘇江寧在一邊翻她的筆記本。
想當年讀書的時候,他老人家成績也不錯,能上清北的分,最後懶得北上而留在了申市。
不過時隔多年,再看這些公式就面生得很,頗有種「你哪位」之感。
蘇江寧嘗試復健高中知識點,以便能在沐雲河犯難的時候能幫上忙。
如果說之前初中階段還屬於「輔導」,那到了如今只能算「交流探討」。不是他水平退步了,而是某人進步得太快。
來年開春的時候,相天逸的案子一審終於判下來了,判了個無期。
他老子的判決近一年前就下來了,走私+非法集資,判了十六年並罰沒財產。他的案子之所以拖得這麼久,乃是因為當時那名想要滅口沐雲川和唐奕松的大副逃亡海外,就此失蹤。
走私案不難判,相鐵惠歸案後,相氏大船陸續回港,省局專案組一查就滿是漏洞,有六條5000噸以上輪船下層空間私自改造過,可以批次存放走私小轎車等貨物。
雖然這些大船去琉球走了一圈,船上的走私貨物已無法查證,但靠著警方的審訊能力,還是讓相鐵惠供述了一些罪行。
雖然證據鏈形成閉鎖,但犯罪過程的時間跨度太長,且缺乏現場抓贓的實證,最終刑期按「偷逃應繳稅額巨大」判了頂格,在財產沒收上算到了最嚴。
除此之外還有非法集資的定罪,沐雲河當年保留的借貸合同也和從其他村民中收集來的合同一起呈堂證供。
相天逸的運輸毒品案就不是這樣了。由於主犯遲遲不到案,相天逸的犯罪性質就落入了一個爭議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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