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運用到極致的噱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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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來扶持新人了!”
“別說,這次新萬日報社還真有點機會,這本小說前兩天投過我們報社,我看過,雖然文筆略差,內容直白,可設定很新穎,而且節奏快,劇情也爽,有可能火!”
“不行,不管是有可能還是沒可能,反正一點機會也不能給新萬日報,我準備這兩天找兩個知名作家一起釋出新書,分走新萬日報社的關注!”
“對,一點機會也不能給新萬日報社留,我也準備找知名作家了!”
各大報社都能看懂陳浪的操作,知道他這麼做是在搞噱頭。
不過,不管是不是噱頭,這些報社也都不準備給新萬日報社機會。
作為背靠著大集團的報社,一旦新萬日報社起勢了,那麼未來他們的蛋糕肯定會被分走一大塊。
這是他們絕對不允許的!
因此,有不少報社表示準備讓知名作者釋出新書,分走人們對新萬日報社的關注,不給新萬日報社機會。
而業內的紛紛擾擾,也很快傳入了陳浪的耳朵之中。
“想要找知名作家狙擊我?可惜你們晚了啊!”陳浪笑著搖了搖頭。
短時間內的噱頭會引起人們的注意,但長時間的噱頭卻只會讓人感覺到無趣。
五天的時間,這噱頭其實已經被開發的差不多了,已經讓不少人注意到《鬥氣化馬》這本小說了,如果再拖下去,反而會起反作用,讓人對《鬥氣化馬》產生厭惡感。
所以,陳浪早就準備在這兩天將曹德的小說釋出了。
也因此,他對於業內人士找知名作家一起釋出小說,並不在意。
小說並不是炒菜做飯,想要做就能做出來的,還要構思。
就算是知名作家,沒個十天半個月的構思,也難以開始動筆。
而這十天半個月的時間,早已經夠了。
如果《鬥氣化馬》能火,十天半個月內已經火了,那即使知名作家出來了,也只能分走一點關注,無傷大雅,如果不能火的話那也無所謂了。
反正這一操作下來,新萬日報社也已經讓業內的人知道了,他們給的起高稿酬,之後也能因此吸引不少知名作家加入。
畢竟,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
想到這裡!
陳浪朝著外面喊道,“老周,進來一下!”
隨即!
“總編!”
一個禿頭中年男人便走了進來。
“明天就開始刊登《鬥氣化馬》!”陳浪吩咐道。
“好的!”
禿頭中年男人點了點頭後,又遲疑道,“那第一次要刊登多少字!”
陳浪想了想,沉聲道,“三萬字,第一天直接刊登三萬字,後續每天一萬字!”
曹德給的稿子總共十萬字,先刊登三萬字後續再每天刊登一萬字的話,最多支撐八天。
但八天差不多也夠看出能不能火了。
到時候,能火他就找曹德要新的稿子,就能繼續釋出下去,不能火的話,那就直接算了,趕緊找其他知名作家。
“明白!”
禿頭中年男人答應道。
隨後,他轉身離開了這裡。
“希望能成吧!”
而眼見著他離開,陳浪望著桌子上《鬥氣化馬》的稿子,呢喃道。
雖然無論《鬥氣化馬》最後火不火,對於他們報紙來說,都是賺的,但如果可以的話,他還是希望對方能大火特火的。
畢竟,如果對方能火的話,他們更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