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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翊看向曹操說道:『孟德兄,這騎兵沖陣的任務可就給你了』
曹操突然有一股相信袁翊的感覺,也有一股被信任的感覺,便說道:『飛鴻賢弟放心吧』
曹操,袁翊,荀彧和賈詡又把計策梳理了一遍,覺得完美了,就開始埋伏張寶了
(本章完) ( )
第236章
馬佳·圖海(?—1681年)原為費莫氏,字麟洲,隸滿洲正黃旗。父穆哈達,世居綏芬河。順治二年(1645年),自筆帖式歷國史院侍讀。順治八年(1651年),擢內秘書院學士,遷弘文院大學士、議政大臣。順治十二年(1655年),加太子太保,攝刑部尚書事,後因事奪官。
康熙帝即位,起授正黃旗滿洲都統。康熙六年(1667年),復為弘文院大學士,加世職一等輕車都尉,充《世祖實錄》總裁官。康熙九年(1670年),改中和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康熙十三年(1674年),隨信郡王鄂札平定察哈爾叛亂。康熙十五年(1676年),以撫遠大將軍同周昌降服王輔臣,徵討吳三桂,封三等公。康熙二十年(1681年),以疾徵還,卒諡文襄,贈少保兼太子太傅。雍正初,追贈一等忠達公,配享太廟。
大起大落
圖海早年天資忠愨,性情敦篤。初任筆貼式加員外郎銜。
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改任內國史館侍讀,五月,兼任明史纂修官。這一年,與圖海同時被提為國史館侍讀的有五人,被提為明史纂修官的有九人。
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圖海背著史書跟從順治帝到南苑,順治帝見他舉止穩重,「欲重用之」,恐別人不服,就對眾人說:「這個中書舉止異常,應當依法處置。」眾人都以圖海無罪為他求情,順治帝說:「不然,立刻讓他擔任卿相,才可以滿足他的願望。」因此,立即授予他內秘書院學士。
順治十年(1653年),圖海被晉升為弘文院大學士,列議政大臣,參與機務。
順治十二年(1655年)二月,因恪勤職守,加太子太保。五月,兼管刑部尚書事。次年考滿,加少保,萌一子入監讀書。可以說,正是由於順治帝的賞識提拔,圖海才迅速成為朝中的股肱大臣。後來順治帝也說:「圖海原系白身,朕破格優擢,任用一品。」
圖海在管理刑部期間,並沒有辜負順治帝的期望,做了一些有益的改革,受到時人的肯定。據史載,他與姚文然同定律例,將明代酷法進行刪除,並奏準除去死囚的長伽、匣床,以免獄卒凌虐。又毀掉明代鎮撫司所用的酷刑刑具,如呂公絛、紅繡鞋等,以免後人效法。這些做法,使得「當時翕然頌德」。
但圖海的仕途並非一帆風順,順治帝對他的寵信日漸減少。
順治十三年(1656年)七月,圖海管理刑部僅一年多,就被順治帝革去拜他喇布勒哈番、太子太保,又降三級。
順治十五年(1658年),因江南鄉試作弊一案,刑部「徇庇遲至經年」,「問擬甚輕」,圖海受牽連,被革去少保、太子太保及所加之級。十二月,他奉命同大學士巴哈納、金之俊、衛周祚、李霨等校訂《大清律》。
順治十六年(1659年)閏三月,圖海再次受到嚴重的打擊。起因是侍衛阿拉那與公額爾克戴青家奴鬥毆於市,刑部在審理時,判處阿拉那鞭一百,折贖,上奏得準。但十八天後,順治帝下旨嚴辦圖海,圖海被革職,家產籍沒。這次處罰對圖海來說,當然是非常致命的打擊,丟官敗家,還險些喪命。
但是順治帝並沒有忘記這件事。在順治十八年十月,他臨終彌留之際,留下了遺言:「原任都統圖海,情罪原屈,欲改未及。遇有滿洲都統缺補用。著圖海補授都統。」可知順治帝反省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