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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的錢我自己給我孫子去,那時候我孫子承我這個做奶奶的情。我幹嘛給你叫你倒手!
她假裝聽不懂兒媳婦的意思,直接將楊碗花拿來的錢給收了,「談了省城的物件,在縣城買什麼房子?等孩子回來,問問孩子的意思再說吧。要是需要在省城買,不夠的花,你再跟你姐姐借。」
楊碗花目瞪口呆,從裡面出來掏了掏口袋,剩下不到一百塊錢的零錢。家裡的銀行卡存摺這些,密碼她都不知道的。日常開銷之前是男人給的,花不完她自己就攢著。如今……什麼意思呀?還成了有苦沒法說了。
那邊四爺和林雨桐並不知道人家偏到哪裡去了,等林有志打電話問桐桐在哪的時候,四爺就把桐桐放在車站門口,他先去省城。
林雨桐跟林有志匯合往家趕,到家的時候林家大房還在呢。在門口就能聽到裡面高聲說話的聲音。反正就是等著林有志回來,一起去王家。
「咱不摻和,馬上去省城。」林雨桐說著就低聲跟林有志道,「先把房子給敲定下來。您想啊,金家那邊要陪嫁房子給閨女,人家倆兒子,會不會想著把這邊鄰居也買下來,將來三個孩子挨著住。」就跟林家把斜對面的院子買下來,林有強住是一樣的,總想著相互照應。
還真有可能!
林有志沒那麼大的人際交往,金保國幾個電話能打聽的事,他得親自上門。怕真給那邊捷足先登了,他半點不猶豫,「成,叫你媽和橋橋,說走就能走。」
可這要是馬上走了卻不給家裡有個過得去的理由,就把林家大房徹底得罪了,林雨桐一進門就喊盧淑琴,「媽,趕緊收拾東西。人家已經開始報名了,再不去就晚了。」
盧淑琴當真了,「那你們不該回來的。在縣城你們直接走,打個電話我跟橋橋隨後就到。」
林雨桐哄她,「我的身份證學生證都在家呢,沒有這個不行的。要不然早走了。」
說著話,亂鬨鬨的就開始收拾。都沒給其他人說話的機會,前後十分鐘,一家子出了門了。
林雨桃嘀咕,「不是放假嗎?報什麼名呀!」
老太太心裡清楚,這怕是老二不願意跟著老大去。
老頭兒就說林雨桃,「你知道什麼呀?國慶……該上班不都還都上班著呢。照你這麼說,都放假了,那這麼大的國家那麼多的事,這都得停擺呀!」
傻不傻!會不會說話!
哪頭親都分不出來!
不知道啥時候起,這孩子跟老大家這邊走的這麼近乎呢,啥事都跟著摻和。連一步近兩步遠的道理都不明白!
第28章 重啟時光(28)
買那個院子的事,是林有志在從縣城回來的路上才跟林雨桐說的。
畢竟,要動用孩子掙回來的錢。要買在她的名下,這是要用身份證這些東西的,過戶也得本人去,也不能瞞著孩子。他是帶著些忐忑跟孩子說的,畢竟當父母的年輕時候那些事,再面對孩子的時候多少是有些尷尬的。
他怕孩子會有意見。
誰知道才一說,閨女只吃驚了一下之後就坦然接受了,「那地段挺好的。」路過的時候她也看過了,大門鎖著是沒錯,但房子其實還挺好的,只是長期沒人住,才顯得破敗。
林雨桐就說,「其實未必一定得另外蓋,重新改造裝修就行了。」
林有志也是這麼想的,那房子是七十年代蓋的。那家的主人當年在公社可是造反派頭頭,那個年代,誰敢得罪這樣的人?他也是那個年代過來的,這房子怎麼建的,他自己作為苦力之一,那是最清楚的。
最開始的時候,說是要在那裡給社員蓋一個思想政治學校,晚上都要去上課的。那這就是公家的事,於是當時大家的大事集體的事來辦的,磚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