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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雷登警官的車,已經停在餐廳外了。
看得出,他現在對這件事很上心,這也是藍斯這麼做的緣由。
你推著別人走,永遠都比不過別人拽著你跑。
這個時候餐館裡沒有什麼人,只有另外一頭有兩個老頭在喝咖啡,藍斯走到了這邊坐在了佈雷登警官的對面。
桌子上放著一個檔案袋,上面貼了一個地址。
「懷特夫妻,懷特先生現在四十二歲,懷特夫人三十九歲,他們的孩子史蒂文·懷特在十二年前走丟了,那個時候他只有五歲零七個月。」
說著佈雷登警官開啟了檔案袋,將裡面的檔案抽出來,遞給了他。
不得不說,他是上了心的,懷特夫妻的面相和藍斯有那麼一點相似,三分相似。
藍斯一邊看檔案,一邊問道,「他們沒有再要一個孩子?」
佈雷登警官撇了撇嘴,「有,而且不止一個,第二個男孩也走丟了,第三個是個女孩,小學快畢業了。」
藍斯聽完之後忍不住問道,「金港城的治安這麼差?」
「走失案大多數和治安沒有關係,根據統計百分之八十的走失案都是孩子和家人發生了爭吵之後一氣之下離開了家。」
「剩下的百分之十幾中真正屬於被綁架的,只有不到百分之五。」
「你知道的,在聯邦,只要花錢,什麼都能買到,那些有錢人不會為了能花錢解決的事情去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他像是說了什麼,又像是什麼都沒有說。
「懷特夫婦現在生活很不好,我認為他們同意的機率是最高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