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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著別在褲腰裡的螺絲刀。我花那麼多工夫磨它幹什麼呢?
夜還不是很深,街上也不空寂。我知道這時候是洪廣義從酒店裡鑽出來的時候,還知道他的車停在哪兒。我機械地執行著頭腦裡的計劃,將自己隱藏在一個腳踏車棚裡,那裡很黑,誰也看不見我,但我可以看見對面的一切。對面有一盞燈,還有從旁邊樓裡透出來的燈光,還有街上和其他地方的燈光也會洇過來。南城夜晚的燈光就像雨季裡的水一樣到處流溢。
那輛車就停在那兒。這種車我不認識,看起來不錯。我斷定這就是他的車,我認得他的車號,他迷信他的車號,他不會換車號的。看來他又買了車。他那輛換下來的車又給誰了?他曾經給過我一輛,我還高興得屁顛屁顛的,就像撿了寶似的。不過那時候他對我還不錯,他對誰都不錯,笑面虎一樣,可就是關鍵時會要你的命。比如那次,大火一燒,他就把把責任都推給我,都讓我頂著,他面都不露一個。而且自始至終都沒去看過我,一次都沒有。他一邊把自己脫得乾乾淨淨,一邊呑下我的錢。他怎麼呑得下去?他的心不是肉做的。我是竹籃打水,不但一場空,竹籃還破了,爛了。我早已破爛不堪了。我只剩下了一口氣。
陸東平的影子消失了。陸東平關我什麼事?我還活著,我還在喘氣。只要我還在喘氣,我就要做我該做的事,這沒有什麼好說的。我咬了咬牙,讓腮幫上的肉跳了兩跳,然後把螺絲刀從褲腰裡抽了出來。
他搖晃著出來了。他是八字腳,所以走起路來總是搖搖晃晃的。我等他走過去,然後才從腳踏車棚裡出來。這是一個院子,周圍沒有人,大街在一百多米遠的地方。我跟在他後面走著,相距大約十米左右。我左右搖擺著,沒有發出一點聲音,簡直像一隻瘸腿的貓。我盯著他的背影想,是這樣撲上去從後面給他一刀,還是叫住他,讓他轉過身來,知道我是誰,再正面刺殺他?我想我要討公道的話就要正面刺殺,要讓他知道是誰殺了他,知道謀算別人把人逼上絕路的事是做不得的,別人的養命錢是不好賴的,是要賠上一條命的。而從背後偷襲算什麼呢?我要暗殺幹什麼呢?難道我不該殺他嗎?我不過是個還有一口氣的死人,我殺他只是要他一好命抵我一條爛命。再說我也相信我練就的功夫。我完全有資格也有能力正面結果他,讓他的魂魄也像綠瑩瑩的絨毛一樣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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