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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個一丁點人情世故都不懂的人,顧嬈幫她介紹工作,她總得聊表謝意,就在面試之後給她買了一小塊蛋糕,又覺得只給顧嬈買不太好,所以又點了三杯奶茶。
正好舍友們都在寢室,她就把買的東西給大家分了下去。
曲洛很高興,顧嬈沒說什麼,只有齊舒婷問:「怎麼就三杯,你的呢?」
孟菱面不改色:「我的在路上喝光了。」
「……」舍友們也不知道信沒信,總之沒說什麼。
孟菱解決了兼職的事情,就可以繼續投入到她的小說創作中了,回宿舍之後她沒待多久,就去圖書館了。
當天她還是沒怎麼有思路,寫寫刪刪的,最後乾脆刷起手機。
她開啟微信找到陳遂的公眾號。
他上次更新還是在二十天之前,短短五百字的小隨筆,她翻來覆去看了很久。
她之所以成為陳遂的讀者,就是因為在高一的時候,她無意間讀到了他發表在個人公眾號上的隨筆。
他的文字總給人一種熱鬧的孤獨感,她一眼就被吸引。
那時候她沒有手機,每週都要借同桌的手機看他的文章。
他表達欲強的時候一週能更新四五篇,差的時候一個月更新一次都是好事兒。
後來這些文字在他高中畢業的時候,被編成隨筆集出版,取名《無腳鳥》,她後來買了那本書,期末大考寫作文的時候還引用過他的句子。
她的高中生涯,他一共出了三本書,本本都很暢銷,她本本都買。
想到這孟菱不免感慨,說到底他只大她兩歲而已,可是卻已經在文字上取得了那麼大的成就,而她連一篇不到一萬字的稿子都寫的磕磕絆絆。
孟菱沮喪了。
她不該拿自己跟天才相比的對麼,可是夢想就在那,抬頭就能望到,她不過是凡夫俗子一個,總想踮踮腳,再踮踮腳,把它給夠下來。
後來孟菱一連幾天都泡在圖書館寫稿。
她直到上大學才擁有一臺二手的電腦,打字慢得很,舍友就常說「只看你表情,垂著眼那麼專注,我們覺得你特別遊刃有餘,可要是瞥見你手指,就感覺鍵盤為難你似的,要手指一根根去找字母」。
要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在鍵盤上找字母,手速追不上腦洞,很耽誤時間。
經過一番苦磨,她終於在五天之後把稿子傳送給編輯,關上電腦的那一刻,她看到外面霧濛濛的,好像是下雨了。
陳遂再次見到孟菱,就是在那個細雨綿綿的下午。
他坐在車裡等哥們兒下課,正啪嗒啪嗒摁著打火機很不耐煩,遠遠看到什麼,忽然靜下來。
她從圖書館出來,站在廊簷下,抬頭望了望天,伸手試了試雨,然後沒什麼起伏的,從高高的臺階上走下來。
他之所以會注意到她,是因為她那一襲煙青色的長裙,長發披散開,直垂到腰間,美的渾然天成。
他欣賞著她的狼狽。
美好就是要夾雜一絲破碎才動人。
這時忽然有個男生從圖書館跑下來,大喊她的名字:「孟……」後面一個字他沒聽清。
夢?
腦海里自動翻譯成這個字。
他換了個姿勢靠在車椅上,用幾根手指轉著打火機,饒有興味的看著外頭的一切。
那男生上前給她遞傘,她沒要,男生非要給她,她一直擺手,男生仍然堅持,她定了幾秒,大概是說了些很堅定的拒絕的話吧,那男生就沒再堅持。
然後她不急不緩的離開了。男生目送著她。
他也目送著她。
下了細雨之後的空氣就像籠了紗,她走到哪,哪就飄過一縷煙,朦朧的,淡青色的,帶著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