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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儀禮》中記載:古時候,將死之人一定要居於正室。彌留之際,家屬守在床邊,把很輕的絲綿新絮放在臨終者的口鼻上察驗是否還有呼吸,而且「男子不絕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絕於男子之手」。
人死之後,由『入殮師』拿著死者的衣服,面向幽冥世界所在的北方,拉長聲音高呼死者名字。反覆多次後由另一人接過衣服給死者慢慢穿上。《禮記》解釋道:「復,盡愛之道也。」這一儀式是表示為挽回死者的生命而做最後一次努力。
招魂後,把死者安放在正室南窗下的床上,用角柶插入死者上下齒之間,把口撐開,以便日後飯含。用燕几固定死者雙足,以便日後著履。用特製的斂衾覆蓋屍體。還要在屍體東側設酒食,供鬼魂飲用,明清時俗稱倒頭飯。
在堂前西面的牆下挖坑為灶,燒洗米水為死者潔身,給死者理髮、剪指甲。表示潔淨反本。
後來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人們逐漸捨去了很多繁瑣的細節,保留了主要的儀軌。
一般,人在將息之時,入殮師或親人要為病人剃頭、梳理、擦洗一番,講究要乾淨。然後穿上壽衣,靜候歸天,表明不失衣。
殮行認為人死要去陰曹地府報到,所以人死時要在嘴裡放些碎銀,說是不能空回,要在奈河橋和閻王殿門前送給護衛和把守,便於順利透過。同時還要給死者歷代祖宗帶些銀錢。
這時殮行師已將堂屋或上房的傢俱騰空,將亡人頭朝門(有的頭腳靠牆)安放在堂屋。叫「停」。停放後還要準備糙木灰和麩皮混在一起,從亡人停放處一邊撒一邊化紙,口裡還喊著亡人的名子或對亡人的稱號,讓陰魂跟到大門外,叫「引魂上路」。第十八話 茅山傳人(2) 「引路」後孝子才化紙舉哀,聽到哭聲后街坊近鄰都會前來幫助料理喪事。一是請風水先生(一般殮行師更專業)察看發喪墳地和發喪吉日;二是請執事者;三是請人報喪;四是請廚師。
這時孝子悲哀之至,昏天暗地,一切由殮行師主持,廚師幫忙置辦喪飯。有頭銜的人、有功績的人去世還要組成治喪會,由部門出面為其致悼詞。
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
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根據史籍的記載,古代小斂是在死亡的第二天早晨的臥室門裡。那個時候,先把小斂衣陳列在房裡,然後鋪設好斂床,接著舉行著裝儀式。主人和主婦都要把頭上的飾物卸下來,把頭髮盤束在頭上,男子要露臂,大家都要不停地號哭,以示悲痛至極。
殮行師開始為死者穿衣,先在床上鋪席,再鋪絞,它們的質地,要據死者的身份而定。無論貴賤尊卑,死者都應該穿上十九套新衣。穿好以後,殮行師用被子把屍體裹上,然後用絞帶捆緊。在這以後,再把布囊套在屍體上,然後蓋上被子,覆蓋好屍體。
在民間的習俗裡,入殮的衣服和被子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諧音『斷子』,惟恐因為這個原因遭到斷子絕孫的惡報。人們的做法一般用綢子,『綢子』諧音是『稠子』,可以福佑後代多子多孫。
殮衣又忌諱用皮毛製作。獸皮,雖然是難得的貴物,但是對於已經死去的人沒有益處,留下來對生者倒還可以有用。還有一種說法是,用獸皮做被子的話,死者來世會轉生為獸類的。
另外一種說法是從『全屍』考慮的,說是恐怕人屍與獸革混雜一處而不能辨別。殮衣還不能用帶『陽』字的布料,殮衣是給去世的人穿的,帶洋字的布料會使殮衣帶有『陽』的意思,對於在陰間的死者不好。
殮衣穿好後,有些地方要還要舉行開光明和抿目等的活動。替死者穿好衣服後,再拿一碗溫和水,用一塊新棉花,蘸這水,將亡人的眼睛擦洗擦洗,叫做開光,這也是孝子親手作的事。說是死人若不開光,下輩子必是瞎子。在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