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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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同捧著飯盒正在發呆。為什麼?剛才用沾滿糞便的鞋子打人,那個臭他自己也嘔心。現在捧著飯盒,就是難以下嚥,所以只好發呆。
秋同用手擦擦鼻子,似乎,好像,手上也臭,剛才就是用手拿鞋子的。已經洗了無數遍啊,用香皂洗的,怎麼還臭呢?
秋同還沒想明白,腦殼上就捱了一爆慄,緊接著就聽見媽媽的聲音:“跟我來!”
秋同乖乖地跟著媽媽走。路過體育器材室,梁司琪說:“進去,取一個五十公斤的槓鈴。”
剛才的事被媽媽知道了。奇怪,是誰告的密?不會是小姐姐,她從來不告密,幫著隱瞞倒是經常的。那又是誰呢?是誰吃飽了撐著,嘴伸得這麼長?
你在猜是誰告的密,是吧?你打算報復,是吧?梁司琪訓斥道:“沒出息!敢做就要敢當。你不是要學哥哥嗎?哥哥做事,什麼時候賴過賬?”
這孩子非得狠狠教訓不可,太不像話了。有人可能要問,梁司琪認為秋同犯錯誤了?是的,她覺得兒子犯錯誤了。但不是一般人認為的錯誤。
金耀祖是該打,但你不能用沾滿大便的鞋子去打,何況你是故意踩上的。這個太惡劣。金耀祖都已經是市長了,麒林沒人能管到他。所以你可以打,家裡大人可以為你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用沾上大便的鞋子打人,就不僅僅是打了,這是侮辱人。所以就要懲罰。
秋同是任何道理都懂,僅憑說教已經沒用,所以一定的體罰還是要的。
將秋同帶到辦公樓下,梁司琪命令:“每天一萬個,持續到本學期結束。另外,三天之內寫一份三千字的檢查。你也可以拖到學期結束,但那時就要一萬字。
根據你一貫的毛病,可能要討價還價,會問那第四天交要多少字?一星期內交都是五千字,然後一直到期末都是一萬字。你可以不寫,我也可以叫哥哥姐姐在十年內不幫你突破真氣外放。”
十年,對於一個十五歲的少年來說,那是非常遙遠的未來。十年後,我都二十五歲了。同學們都已大學畢業了吧?都要結婚生孩子了吧?而我卻連真氣都不能外放,那也沒臉見人啊!
孫猴子逃不出如來佛的手掌。老媽就是如來佛祖,我就是那可憐的孫猴子。秋同乖乖地馱著一百斤槓鈴,在辦公樓前壓腿。
眨眼時間就圍上來許多人,一個個都來看稀奇。據傳說,二十一中歷史上只有李滿屯與孫不武等兩幫兄弟享受過此等待遇。李秋同是怎麼啦?犯了什麼逆天大罪,要受此等懲罰?李滿屯是因為殺人,難道,莫非,李秋同也殺了人?
七嘴八舌,同學們紛紛打聽。是梁老師親自下的命令。廢話,除了梁老師,還有哪個老師會下這樣的命令?李秋同所犯罪行令人髮指,不罰不足以平民憤。怎麼就髮指了?難道比殺人還嚴重?
瞎猜是猜不出明堂的,只有問李秋同本人。秋同破口大罵,你們才殺了人,你們的罪行才讓人髮指。還沒罵兩句上課鈴就響了。放下槓鈴去上課,罰歸罰,課還是要上的。
下午第二節課後,大批的學生往校外跑。學生們已打聽明白,李秋同打了副市長,用沾滿大便的鞋底板兒抽耳光。這太好玩了,太有創意了,我們也要去打一下這個狗屁的副市長,也要用沾滿便便的鞋底板兒抽耳光。
學生的騷動被梁司琪嚴厲制止,強行將這些禍害趕回學校。為了防止學生偷偷往外跑,梁司琪不得不採取非常手段。她向幾個鬧得最厲害的學生揮了幾下手,這幾個學生立馬就開始打嗝加打噴嚏。
“你們的禍害水平與張秋生比,還差了一大截吧?”梁司琪望著這些正在打嗝的學生說:“張秋生的壞招我沒學全,但打嗝與打噴嚏還是很熟練的。誰要是膽敢偷偷跑出學校大門,膽敢去打市長,就照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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