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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薇出生那年,宋芸珍懷孕,辛玉萊去世,第二年辛家母親去世,小姑子辛玉慧在嫂子生下郭欣後出國。郭欣一週歲時,郭長海來到宋芸珍身邊,一年半後結婚。
有意思的是,兩個人都是初婚,也就是說宋芸珍自始至終沒有嫁過辛玉萊。而辛玉慧自願放棄了屬於她的財產,把整個家都留給了宋芸珍和侄女。
這是舊事,當事人死的死走的走,內情已隨著時光流逝漸漸湮滅。如今桐花街居民不知換了多少茬,也沒人深究房產背後的秘密,只需知道它們現在的所有人是郭欣就對了。
闞巧玲:「你說他們要不要臉,郭長海梁曉燕他倆跟辛家有毛的關係?白撿的便宜佔不夠,還想挖人家獨苗苗的根,幸虧小丫頭腦子不混,不然遲早有一天要被他們趕出家門。這倆畜生不如的東西不遭報應誰遭?活該!大快人心!」
群眾:有理有理,不過你對你家繼女不也是差不多的手段嘛。
郭長海被警察帶走,隱私曝光了,梁曉燕豁出去了。一連幾天躺在家門口撒潑耍賴,哭訴郭欣不念舊情,什麼抵押房租的她統統不知道,只知道她沒錯待過繼女,誰也挑不出她的刺來。任勞任怨伺候了她十幾年,沒有生恩有養恩,到老被掃地出門,唾沫星子應該淹死這種冷血不孝之人!
她迴避了關鍵性問題,郭長海和宋芸珍結婚半年後,她的大寶出生。而她嫁給郭長海時,一直對外聲稱郭大寶是她和前夫的孩子。親爹親兒子欲蓋彌彰不敢相認,怕什麼?還不是怕被有心人聽到掐指一算,連郭長海和宋芸珍的相識相戀都成了陰謀!
再說養恩,不花錢說漂亮話誰不會說,要論起來,郭欣對他們三個才有養恩。不談郭長海背後揮霍,不談梁曉燕穿金戴銀,單單郭大寶能長這麼大,能受教育,能名牌加身瀟灑度日,親爹媽付出過一分錢嗎?對郭欣所謂的好,不過是為了她二十五歲後的撤銷權罷了。
動機一旦被認定髒了,做再多功也是無用功。何況辛星穿來後,梁曉燕對她態度不好,她念什麼舊情?想質問想解釋,去跟真正的郭欣說吧。
她在大門上貼了一張紙條:此宅唯一住戶辛星。有發現擅闖者報警或拍下證據的街坊鄰居,房主獎勵兩百元。然後早出晚歸,鍛自己的煉,上自己的班。
這是韓子君的主意,別人或者怕暴露一個弱女子獨居的事實,辛星不會怕,她可能巴不得有心懷不軌的送上門練練手呢。
給租戶們的通知也是他幫忙擬定,找人列印發放的。她只提了一句,他就把事情辦得圓滿妥當。
這些辛星自己也可以辦,但有人自告奮勇攬過去了,她落得省心。畢竟接下來一段時間,要辦的事太多了。
沒被韓子君利用上,先把他當工具人使用了一把……工具人這個詞是她最近看的新文《狗男人請進焚化爐》裡提到的。她覺得很貼切,不摻雜感情因素的利用,不就跟用刀用槍用工具一樣嘛。
韓子君「多事」的行為換來了他想要的結果,辛星對他愈發和善。答應和他吃飯,也請他吃過兩次——黃燜雞和某縣小吃;願意與他不針鋒相對的聊天,前提是他不要變著法兒打聽「你那裡」的事情。
某夜,他雷打不動一個晚安發過去就準備睡覺,剛閉上眼忽聽手機振動,開啟一看辛星竟破天荒給他回了個晚安。樂得韓子君坐在床上傻笑半天,這不就逐漸開啟心扉了麼,要什麼肌肉猛男,對付這種剛硬的女人,就得死纏爛打以柔克剛!
瑣事繁多的一週結束,第二週週三上午,辛星在派出所裡詢問改名申請被駁回的事。原來公民一生中,原則上只能有一次改名機會,她六歲時已經改過一次了,從辛星改為郭欣,現在想改回辛星,需有一個非改不可的理由。比如不符合公序良俗,解除收養關係,或因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