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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星沉默。
「對普通人來說,追逃的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為了幾萬塊,你可能要拿出更多時間,體力,金錢,成本太高,得不償失。」
韓子君扭頭看她一眼,「你有這麼好的身手,能做的工作很多,想掙錢也太容易了,不如來幫我……」
「我不會幫你做事。」
綠燈,車動,韓子君開過兩個路口才問:「為什麼?」
因為你專幹壞事,最後把自己幹進監獄去了,之所以對我感興趣,還不是想讓我幫你幹壞事?清晨的霞光多麼美麗,平坦的大道多麼寬闊,熱騰騰的食物多麼好吃,嶄新的生命多麼珍貴,我連抓逃犯都儘量使用了擒拿技巧,不讓他們重傷,又怎麼會去陪你蹲監獄呢?
「因為我不喜歡你,」辛星道,「我不幫不喜歡的人做事。」
韓子君:意思是喜歡我就會幫我做事了?
第16章 說胡話叫你名字 越瞭解法治社會的意義……
越瞭解法治社會的意義,越能明白反派處境的「不易」。普天下又不是隻有辛星身手好,顧明宣的健身會館裡也有拳師,辛舒然以前的工作單位就是武術學院,專門培養武術人才。可想而知,身懷絕技的人並不罕見,韓子君想僱人做一些需要武力值的事不可能僱不到,但前提是——不違法。
能做正當合法的工作,誰願意冒著失去自由的風險去挑釁法律?小說前期韓子君搞過什麼標底洩露,稅務醜聞,輿論攻擊,後期還有升級的竊取商業機密,恐嚇綁架勒索,唆使他人行兇等等。
他就是想為將來一系列犯罪行為找替死鬼。
知法懂法者不肯與他同流合汙,初來乍到的辛星也不肯,雖然剛學了幾天規矩還處於摸索狀態,可她看過書啊!韓子君身邊的嘍囉沒幾個有好下場。
那日辛星迴家以後,對徹夜不歸的真實原因隻字未提,只道去同學家裡過了一夜。郭長海見她平平淡淡的樣子,一肚子火氣發不出咽不下,整整嘮叨了一頓早飯。說她不拿自己的病當回事,萬一發作再闖出大禍可怎麼辦,監護人是要負責任的。另外昨天去檢查了她的藥瓶,發現近半月來,她竟然沒有服藥,怪不得醫生說病情加重了。她這樣不聽話,監護人心力交瘁,整個家庭都心力交瘁。
辛星喝完米粥,放下勺子,道:「第一,抑鬱症患者有民事行為能力,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傷害他人,產後抑鬱除外。我打楊天琪的時候神智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是報仇,不是發病,這兩個概念要分清楚;第二,我二十三歲,是法律上認定的成年公民,作為一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監護人是不需要,不存在,也不能為我分擔任何責任與義務的。」
郭長海的臉色漸漸難看:「你是病人……」
辛星起身,眼神如古井般難測深淺,一眨不眨地盯著他:「我的一個同學認識省裡著名的精神病學專家,過段時間我會去找他給我好好看一看到底有病沒病。不過很奇怪,自從我不再服藥,感覺心情好多了。」
郭長海的嘴唇微微顫抖,臉上露出一種極力壓抑的糾結矛盾,半晌道:「隨你。」
當然得隨她了,她可是有身份證的成年人!
郭欣的身份證不知塞哪兒去了,派出所那種地方進去就要查驗,好在手機相簿裡有身份證照片。
之後一段時間,辛星成了兩個派出所的常客,市局也去過一趟,楊天琪案,高加輝案,各種補證筆錄談話做了一圈。然而楊天琪還在醫院賴著不出,而高加輝的懸賞金她也沒能拿到。別問,問就是等通知。
如果官方懸賞是這種流程,她真的沒法幹下去。高加輝純粹是趕巧了,小本本上還有七八個呢,她的同學不可能都認識通緝犯,一點線索沒有,外出狩獵從何狩起?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