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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一拿出被標記的地圖向志朗展示著:“據我調查,東京現存有大大小小100餘家公會。我所屬的本鄉公會'賢者'則是其中一員。每家公會至少得擁有至少一處據點和一名會長。而我跟我弟弟,則是本公會的副會長與會長。”

接著秀一拿筆在地圖上畫出之前志朗他們所到達的劇院:“池袋西公園旁曾有座劇院,那裡便是池袋狂暴戰士的據點。然而實際上,真正的公會則位於地下。池袋公會的會長動用龐大的財力,在地下開拓出一片天地。自負武力超群的app使用者們齊聚一堂,成為東京數一數二的使用者聚集地。入口狹小又有那麼多使用者,因此易守難攻。”

“為了進行app對戰而改造實物建築?雖然只是猜測,但這得花多少錢?值不值得。”志朗實在不清楚為何這些富裕人家,要把這麼多的資金投入到一個地下格鬥場的建設中。“莫非這就是公會的好處?可沒必要投入這麼多資金,眾籌這麼多使用者,到底是為了什麼好處?”

“或許人員的聚集本就是一種好處。接下來就說說有關'神器'的事情。”秀一轉移自己的話題,不再談池袋公會的事情。“app中召喚出的神器,用我的話來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神明的容器'。”

秀一手交叉在胸前,向志朗詢問道:“本居志朗同學,你覺得神是什麼?”

“上帝之類的?”志朗不確定地回答。

“差不多就是上帝。”秀一貌似注意到自己言語的不恰當之處,連忙解釋著。“放心,我不是勸誘你加入邪教。”

“換個角度解釋,如果對方能夠用一根手指頭破壞一座島嶼?你覺得他是神麼?”秀一比劃著言簡意賅的例子。

“從力量上可能稱作為神。”

“如果是投資大量燃料與生產裝置,製造兵器破壞島嶼的人,又如何呢?”

“那隻能是透過科技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已。”

“沒錯,評判是否為神的標準就是手段。”秀一肯定地回答道。“後者只是用必要的資源換來自己想要的結果,而前者是完全無視物理法則。就算把正常人體內的所有能量完全榨乾,也不可能獲得足以破壞一座島嶼的能量。而能做到這一切的只有神,能讓自己的規則適用於世界,這種能力也就是所謂的‘權能’。”

這聽起來或許匪夷所思,整個世界就是神之間的戰爭,誰把控的力量更強,誰就能更加接近王位,而人類只是他們手中微不足道的旗子。

“我明白了。”志朗推著鼻樑上的眼鏡,深呼吸著。“注入‘神明’之力的容器,其形態各式各樣,沒有準確的模樣。在神器之中,最強大的不是外形,而是注入其中的力量,也就是所謂的‘法則’。”

“沒錯。我們則是利用各自的神器,在創造出的戰鬥領域內進行戰鬥,施展出如同神明般的力量。如今東京充斥著23個異世界和24個神話體系幻化而來的‘神器’,也就是說,這是不同世界神明間的代理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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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角轉回到地下格鬥場,燈光照耀下的格鬥場中央,龍宇猩紅的寫輪眼閃爍著,周圍躺著被他打暈過去的十多人,蒼炎在格鬥場的周圍燃燒著,黑色的風衣在火焰中顯得格外耀眼。

儘管戰鬥時並未使用兵器戰鬥,赤手空拳配合著忍術與蒼炎,才能獲取優勢。可這十人也是篩選進格鬥場的格鬥家,因此龍宇還是耗費許多體力才解決他們。

透過攝像頭轉播過去的戰鬥過程,讓眼前的所有人都為之側目,不禁打聽起眼前的年輕人的身份,場內的觀眾更是激動與火熱,那呼喊聲都要把這座地下城給震垮一般。

銀狼正站在排位者的房間裡,透過電視全神貫注地看著龍宇的身影,回憶著剛才所注意的地方:“高超的技術,對付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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