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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歌同學,這個問題的本質,你還是沒有搞清楚。”
“我這麼跟你說吧,既然賭博這個事情屬於是違法行為,那麼它所獲得的任何資金,物品,都不屬於法律保護與認可。”
“而,既然賭博所獲得的自己,物品,法律都不認可,那是不是就代表著,你輸給他們的錢,並不具備法律效應?”
“既然不具備法律效應,那麼這個錢,是不是站在法律角度來說,依舊是屬於你的呢?”
陳歌面對張偉的連翻詢問,神色遲疑的點了點頭。
而,張偉見陳歌這幅模樣,頓時一拍手,神色輕鬆的出聲說道。
“既然站在法律角度來講,輸得錢依舊是你的。”
“那這樣的話,你都認為搶賭贏了的錢不犯法,那為什麼你會覺得,將你輸的錢搶回去這個事情,屬於是違法犯罪呢?”
“且,搶劫罪的定義,不就是非法佔有他人財務嗎?”
“而,無論你賭輸賭贏,反正都是你自己的錢,這不就意味著沒有構成非法佔有嗎?”
“所以,我說賭輸賭贏搶劫莊家,拿回自己的錢,不屬於違法犯罪,這有毛病嗎?”
張偉的這一頓解釋,著實是將在場學生,以及直播間內的觀眾,給徹底震驚道了。
“嘶……還能這麼解釋嗎?這是不是有點太過囂張了呢?將搶劫解釋的這麼……額,姑且算是無辜吧!張律師也屬實是蠍子粑粑獨一份了!”
“萬萬沒有想到!賭博輸了的錢,在法律意義上居然還是我的!這著實是讓我大開眼界!重新認識了法外狂徒這四個字的威力啊!”
“張律師著實是牛叉!這麼一來的話,以後若是去賭博的話,賭輸了也沒關係,直接搶回來繼續賭不就行了嗎?我真是個天才!”
“額……樓上的!腦子有病就先去看看!別再這裡用你指甲蓋大小的腦子!挑戰在座各位的智商下限。”
“就是!還賭輸了搶回來繼續賭!你這心是得有多大啊!你搶回來居然不想著逃跑,反而留下來繼續賭!你說覺得放局的人拳交不行,還是覺得JC抓不著你啊?”
“………………”
陳歌在經過一系列重新載入之後,終於是重啟了大腦,搞清楚了張偉所說的邏輯根本所在。
“原來如此,剛才我的確是進入了思維誤區,只是想到了其中一點,並沒有將賭博違法的資訊,全面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