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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他。」
我收回凝望相片的目光,張巖正看著我,看得很認真。
早晨七點,張巖傳簡訊問我,有沒有查出些什麼。我醒來後看見,想了會兒,回她說有一些訊息,當面說比較好。於是她請我去家裡吃午飯。
已經在她這兒坐了快一小時,連說帶寫,用去了五張a4紙。許是感覺出些什麼,她一直沒給我說話的機會,而是不停地在聊她和劉小兵。那?生活中瑣碎的片段,慢慢地組成一個只屬於他們兩人的世界。
她也時常停下來,躊躇著猶豫著掙扎著。然後在我打算開口說些什麼之前,又把話題岔到另一個地方。
直到這刻。
她愣愣瞧著我,深深吸了口氣。在什麼話都還沒說出來之前,眼淚卻已經流出來了。
她慌亂起來,胡亂地把眼淚擦去,猛地站起,說去給我做些吃的,快步進了廚房。
她在廚房裡呆了很久,然後端出一碗放了咖哩的煮方便麵,一碗番茄炒蛋,一碗炸豬排。
「真香啊,我還以為你不會做菜呢。剛才你說都是劉小兵回來做給你吃的。」我說。
「寶寶最喜歡吃我做的。」她朝自己翹翹大拇指,以示自己做菜的手藝要遠高過劉小兵。
「他要乖很長一段時間,我才會做給他吃的。」
「嘗嘗,嘗嘗。」
「好吃嗎?」
我大口吞著,猛點頭。張巖笑著,也大口吃。
兩個人悶頭吃東西,無話。她吃掉小半碗,停了筷,抬頭看我。
「不用吃這麼快。」
「好吃呀,我的吃相很差吧。」我沖她笑笑。
「其實不好吃吧。」她忽然這麼說。
我一愣。
「我知道其實不好吃,我知道的。」她輕輕搖頭。
「我耳朵不好,但是舌頭沒?。寶寶做的菜,好吃過我一萬倍。但他還是喜歡吃我做的,是真的喜歡,和你不一樣。」
「哦對不起。」她向我道歉:「但真的和你不一樣。」
我默然,我該說什麼呢。
劉小兵,已經不在了呀。他還會回來嗎?我可以對她說,我們一定會找到她的寶寶的,就如我對她說,她做的菜很好吃一樣。
降臨在這世間,我們便註定要經受磨難,有些人少,有些人多。
黑麵的柴爿餛飩老闆看見劉小兵和竹竿時,就覺得他們許是剛經了場劫難。
兩個人都有些狼狽。一個袖口扯破了,另一個手腕處有抓痕,衣服皺著,像是和誰小幹了?架。
兩個人吃了餛飩,粗眉毛付的帳——也就是劉小兵,然後上車離開。
我再細問,老闆回憶說,來餛飩攤之前,這輛車已經在遠處停了好一會兒。
如果在之前的某個路段,他們停車和別人發生了爭執,肯定會有人看見。但我問下來並沒有,那就應該並沒有「別人」。劉小兵車開到一半識破了竹竿的身份,激憤之下在車裡就和他拉拉扯扯爭執起來,卻憋著不敢真的大打出手。最後的結果,十有八九是給點錢私了。否則走「正常程式」,又是罰錢又是扣車,不值當。氣總是要受的,但為了張巖,劉小兵能忍下來。小小市民,但凡有些牽掛,?願意和執法隊真的扯破臉?
所以竹竿並沒把車引到伏擊點去,因為錢已經落到他自己腰包裡去。那麼他們去了哪裡?
如要討好竹竿,既然請吃了小餛飩,吃完把人送回家,也是正常的禮數。
幸好我從阿笛那裡把竹竿住的地方也打聽到了。這也算是經驗,有用的沒用的都問個清楚周全,天知道什麼時候哪條資訊就會派上用場。
竹竿住在個很便宜的出租屋裡,離餛飩攤只有三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