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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燈吧,實在太暗了,高低不習慣。"我對謝菲說了,她就下地去把角落裡那個插在插排上的白熾燈打著了,這個時候我就看到一個非常刺激的場面——她一絲不掛的,看見我目不轉睛流著口水拼命看,疾跑了幾步就滑進了我的被窩。

其實我並不準確地知道自己的想法,說實話,我們人的很多決定你得離當時的環境遠一點做出來才會比較公正,哪有剛拔出來就想著離開別人的對不對,或者哪怕謝菲身上有什麼我不滿意的地方,我也可以嘗試一下——比如,這個女人實在太胖了或者瘦了,脖子上面長滿了細紋,胸部下垂,肚子像老頭那樣鼓起來,腰長腿短,腳板像喜馬拉雅雪人那樣又長又厚長滿了黑毛,或者在做那個事的時候像具死屍或者太過於淫蕩,我都可以罵她幾句掉頭就走——問題是這些問題她都沒有,她渾身溫潤光滑,沒有任何褶皺,該有肉的地方有,該瘦的地方又有倆公分左右的一層軟軟的脂肪包裹著,這樣就看上去很瘦,碰撞起來卻是軟軟的不會傷到我——

謝菲跳進來了,過來摟著我的腰跟我胡扯,我就把她胳膊拿起來跟自己的比較——就像一根燒火棍和一根剛出水的蓮藕,黑白分明,我就想不通她怎麼可以這麼完美無瑕——長得漂亮,哪怕你黑一點呢,我也可以跟你找茬,她沒有。人家都說一白遮百醜,她是跑江湖的藝人,身上卻白若奶油膩若凝脂,碰一碰她就只想著給她放進去,捨不得拿出來——

男人最大的本事不是放進去,而是拿出來?我想起建國的話,覺得沒有一點說服力,他既沒放進去過,更談不上什麼拿出來,他是哪來的底氣說這種話呢?也許這種話就像‘人總有一死’一樣屬於人類公理,所以不論什麼人都可以輕輕巧巧用那張臭烘烘的嘴說出來,感覺好像是說了什麼了不起的道理,其實完全就是放屁?

我想起,過去有一段時間我寫東西的時候總愛用那種巨長的排比句,一個簡單的東西前面加上一萬個形容詞和定語,把只用一句話就能說完的事情寫上千兒八百個字,單純就是為了顯得有文化,詞彙量大,藝術性高,和別人不一樣——表達其實沒那麼複雜,你把一件事情用最簡單的言語最舒服的方式說明白就行了,表達重要的是內容而不是手段不是嗎?類似建國那種話,他上下嘴唇一碰其實是很容易的,但是如果把他放到我的位置,讓他和謝菲這樣一個完美無缺的女人發生故事,他表現得一定不如我——單就女人而言,我的氣魄是比他們所有人加到一起都要大的。

我拉著謝菲的手,把她的胳膊抬到空中,時不時地讓倆條胳膊像倆條蛇一樣纏繞在一起,有時候揉揉她的手心,有時候抓抓她的手背,有時候只是讓彼此的十指像榫卯一樣扣在一起——離遠了,光線也不太好,有點看不清細節,但是我覺得我和她在這個時候達到某種交結,就跟辦事的時候一樣,我們連在一起了。

好像也就是,之所以做愛舒服,可能就是你進入了另外一個人的生命,或者你把另外一個人的生命接納到自己裡面來,說到底你在那個時候擺脫了與生俱來的孤獨和麵對這個世界時的無力,所以你會覺得自己有某種力量,你是可以抗議和掙扎的——當然,活得久了你就會知道反抗和掙扎沒什麼卵用,只會讓人生在爆你缸的時候更加興奮,但是總得比劃一下不是嗎?我們反抗只是為了對得起自己——那些男受,他們佔便宜,被人生爆的時候可能還會產生某種快感,正常人大部分時候是痛得頭皮發麻哭得鼻涕眼淚的——

所以別人不嘲笑我的愚蠢,而是嘲笑我的無能,因為普羅大眾糟踐人的時候角度總是極其刁鑽的,他們怎麼知道我對做個傻一點的人不那麼在乎,而對自己的無能特別在意呢?說實話,這真的是個未解之謎,我到現在都想不通平常那麼蠢的人為什麼在糟踐人的時候會那麼敏感傳神的。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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