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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到了,不然這亡命之徒很可能會對我動粗。”
韓齊的證詞跟沈崇文有部分地方很吻合。
首先他也說,他之所以會路過現場,純粹是出於巧合。他每天晚上都會在美髮店工作至深夜才回家,隨後,他會玩電腦遊戲至凌晨。跟沈崇文不同的是,他沒有半夜散步的習慣,平時他都是倒頭就睡。可那天,他輸了一場遊戲,心情十分鬱悶,於是就一口氣喝了三罐啤酒,“喝完之後,我覺得頭很痛,就想出去逛一圈,沒想到就碰到了那個混蛋。”
他也說走路時,他沒朝前看,因為他當時“頭昏沉沉的,只想吐”。他還說,他只看見一個人影在他面前晃,等看清楚對方時,兩人已經撞上了。但他說,是沈崇文撞的他。
“我好好在走路,他莫名其妙撞了上來,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就叫了起來,說什麼我吐在了他身上。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有沒有吐,我感覺我沒吐,可當時我腦袋發昏,他這麼說,我也搞不清他說得對不對。我本來也不想理他,可他非讓我賠什麼乾洗費,還說他那件衣服值六千塊。他以為我是傻瓜?他自己撞上來的,就算我真的吐在他身上,還不是他活該?再說我也沒帶錢。是,他是想讓我拿東西押在他那兒,可我什麼都沒帶,他還要寫欠條,我憑什麼給他寫?”
從詢問筆錄看,兩人最大的不同點是關於童巖的。
警方給沈崇文看了童巖的證件照,沈崇文稱自己不認識她,也從沒在任何地方看到過她,而且他還說:“即使她就在附近,我也不會注意她,因為她不是我喜歡的型別。她太老了。”他知道童巖的名字後,宣稱自己從來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可韓齊卻說,他見過這個女人,只是不記得在哪裡見過。警方問他,會不會是在他的美髮店,他說不可能,原因是她的髮型太土,不可能是他們做的。警方給了他一點時間回憶,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說他想起來了,他記得他是在洛神路上看見童巖的,那是個一個多星期前。
“當時,她跟一個男人在洛神路上的靜心咖啡館門口打的,我正好也要打的,有輛車停在他們面前,我就衝過去搶先上了車。那個女人氣不過,在車窗外朝我破口大罵。”
警方讓他回憶那個男人的長相,他說:“有點像昨晚那個想訛我的混蛋,也穿著一件西裝。”警方不知道他這麼說,是否只是出於報復。
警方問沈崇文是否認識韓齊。他堅決否認在昨晚之前曾經見過韓齊。他還說,他從沒去過靜心咖啡館,也沒跟任何人在靜心咖啡館門口打過的。而且,他再次強調他看不上童巖,“即使我要瞞著女朋友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也不會選擇她,她太老了。”
嶽程比較了兩人的詢問筆錄,一時難以辨別兩人中誰在說謊,於是,他決定先從兩人的工作單位開始查起。
調查在兩天之後有了結果。
沈崇文的上司向警察證實,沈崇文在公司的確承擔著相當繁重的工作。“他是設計小組的組長,他必須負責所有組員的工作進度和設計質量,如果哪個組員的工作進度落下了,或者設計的程式不合格,他還必須協助完成,有時候還得重做。最近,我們剛接到一家大公司的訂單,全公司都在趕工,所以,工作到凌晨是非常平常的事。”
這位上司也知道沈崇文有外出散步的習慣。
“他總是下午三點出門,大約半小時後回來。回來的時候,總會帶些吃的分給同事。我們這兒工作壓力大,大家平時都繃得很緊,所以適當的放鬆也是需要的。”
談到沈崇文的私生活,這位上司顯得頗為謹慎。
“他有個女朋友,已經談了兩年了,我們都見過,長得挺秀氣的,聽說他們明年春節就要結婚了。我沒聽說過他有其他的女朋友。在我的印象中,他是個老實穩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