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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風險」,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還沒有來得及做,趁著現在就做一下吧。

「你這麼掙扎是沒有用的。」我主動解釋起了自己的能力,「只要是在我目光所及的範圍內,我的火焰就不會消失。就算你真的找到辦法將其撲滅,我也可以無數次地使其重燃。」

很多戰鬥漫畫裡的反派會在處於優勢地位的時候主動向主角解說自己的能力,雖然我同樣認為這種做法絕非明智之舉,但這也是我的執念之一。

如果要現在的我去寫人生遺願清單,其中一條絕對會是「一邊當著對手的面展示能力,一邊解說自己的能力設定」。之前在洞穴之下怎麼都找不到這個機會,我可是相當惋惜的。

縱使之後真的由於這種做法而令自己陷入困境,我也可以坦然接受。洞穴之下的經歷令我認識到了真正的自己,我已經完全確信自己擁有那樣的精神力。

看得出來,惡魔還沒有打算老老實實地服輸。正當我打算多解說一些的時候,它便突然發出了屈辱的咆哮,旋即再次從地面上彈跳起來,發起了衝刺。

只是這一次,它並不是為了接近我,而是為了儘可能快速地遠離我。

那倉皇逃離的背影快速得像是曲折的閃電,轉眼間,它的身影便消失在了我的視野裡。

或許這是它現在所能夠想到的最正確的策略了吧。它已經意識到我能夠用目光來點燃物體了,在己方影子和本體的攻擊都無法觸及到我的情況下,趁早從我的視野裡消失才是上策,否則就只會被我繼續燃燒,痛苦至死而已。

但是,我可從來都沒有說過,只要脫離我肉眼的注視,就一定會變得安全。

聽人解說到一半就逃跑可不是好習慣。

我閉上雙眼,腦海中浮現出了惡魔所在地方的畫面。

只見惡魔在逃離小區之後便迅速來到了一公里外的河邊。它的身上依舊被我的火焰灼燒著,此刻見到河水,便毫不猶豫地扎入其中。河水與火焰接觸,立刻就爆發出了大量白色的水蒸氣。

就算是我的火焰也不能蒸發一整條河,至少我本人從來都沒有試過能不能。惡魔這是想要用大量的水把火焰給撲滅吧,但這還是無用功。我的火焰不需要氧氣就能夠憑空出現,自然也不會由於缺乏氧氣而憑空消失。

而且從我的面前逃跑也是個錯誤的選擇,跑得再遠也脫離不了我的注視。誠然,它的身邊現在沒有我的「螢火蟲」,但是「螢火蟲」之所以能夠給我分享視野,是因為那是我的火焰,是我分散的精神。而現在,惡魔身上正在燃燒的火焰,也成為了我的眼睛。

火光所及,便是我的目光所及。

一旦被我點燃,縱使逃到天涯海角也無法逃離我的燃燒。除非得到我的允許,否則那就是不會熄滅的火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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