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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如此惡劣,工人們仍然急於組織起來,可見已經橫下一條心了。備受恫嚇的礦工,曼哈頓區流血流汗的服裝工人,底特律市布格里斯廠一小時工資一角的鋼鐵工人,底特律市商店裡一小時工資五分的店員都知道,組織工會是唯一的出路。有些州曾試用立法手段保護工人,但是徒勞無效。賓夕法尼亞廠主強迫童工每週工作九十小時,依法被罰一百元,他們便硬把童工的工資一律每週扣減三角三分,以為補償。鋼鐵工人因缺乏安全裝置,平均每週衣服讓火星燒壞一次。匹茲堡的鋼廠寧可每年讓二萬工人因工傷事故變成殘廢,也不肯花錢搞必需的裝置。出售五分一角雜貨的伍爾沃思公司女老闆巴巴拉&iddot;赫頓小姐漫遊歐洲,到處跟貴族攀親。每小時工資五分或一角的店員們聽到這個訊息,就一肚子怨氣地唱起歌來:
『赫頓小姐有的是錢,
錢打哪裡來人人看見,
店員個個做牛做馬,
‐‐在伍爾沃思公司,
小姐剝削無法無天,
給了我們幾文工資?!』
關於《全國復興法》第七條第一款的制訂,大腹便便的威廉&iddot;格林(劉易斯嘲笑他,管他叫&ldo;坐著不動的威廉&rdo;)間接地出過力。《全國復興法》原來規定,要按行業訂立規程,格林和好些工會領導人都為此不安,他們提醒詹森,資方可能利用這一條來扼殺工會。詹森性情急躁,連忙加上了這一條,以便保證工人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可是格林沒看出這裡有什麼文章可做。條文其實很籠統;它沒有規定僱主要承認工會,只說如僱主願意,可以跟本公司的工會談判,而且工人怎麼選出談判代表也沒說清楚。可是劉易斯一眼看出,細節可暫且不談,重要的是這一條很有宣傳價值,因為條文其實公開表明了政府的意圖。劉易斯認為這個條文的重要性不下於林肯解放黑奴的宣言。他派出雄糾到的助手到各礦區去,用宣傳車廣播,散發傳單,這樣說:&ldo;羅斯福總統要你們參加工會。不參加就是不愛國啦。工會的人就在這裡。先別忙交會費,簽名參加就行啦!&rdo;
一經號召,礦工們就那麼痛痛快快地響應起來,連劉易斯也不禁驚異。《全國復興法》本來是為復興工商業制訂的,沒想到倒是促進了工會的發展。在羅斯福簽署這個法案以後還到不了三週,聯合礦工會退會工人就有十三萬五千人重新入會,1934年初,會員甚至增至四十萬。跟著,西德尼&iddot;希爾曼和戴維&iddot;杜賓斯基也到紐約市用宣傳車廣播並散發傳單,不到一年,國際女衣工會會員就增至三倍,共有二十萬人,後來在1939年還超過了四十萬。
羅斯福一向對政治苗頭很少看不出,可是這回卻很晚才注意到這事。他出身富家,並沒有跟工會攜手合作的思想準備。他把自己看成救世主,願對被剝削的工人施點恩,可是這跟做工會的盟友是兩碼事。他想提高工資,縮短工時,改進安全裝置,可並不認為劉易斯的辦法最好,甚至不認為是正確的。如果工會在經濟界成為一支強大的生力軍,總統就不能象他所希望的那樣,超然於勞資衝突之上了。因此頭幾年他老是猶豫不決。在一次群眾大會上,海伍德&iddot;布朗曾大聲疾呼,&ldo;工人的頭號公敵就是羅斯福!&rdo;這是無稽之談。可是羅斯福確乎覺得,弗朗西絲&iddot;帕金斯和弗朗西斯&iddot;比德爾【1934-1935年任勞工關係委員會主席。‐‐譯者】二人未免太偏袒勞工了,而在為勞工說話的國會議員中,羅斯福又只佩服紐約州參議員羅伯特&iddot;華格納一人。華格納力主制訂新勞工法,他慢慢地使羅斯福迴心轉意了。可惜當時局面太不安定,想要從容不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