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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死者生前掙扎,抓傷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這種處理?下班的時候,他們警隊是這麼猜想的,他也更傾向於這種猜測,犯人既然帶走了林易遙的手提包,再帶走她的手指也沒什麼問題。
法醫從林易遙耳後的頭髮中發現了一絲滌綸纖維,結合勒痕判斷,犯人用滌綸絲帶勒住了林易遙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發現這東西並不十分趁手,於是他改為掐住林易遙的脖子,終於將其勒死。如果是慣犯,為什麼不選擇麻繩這樣的工具?
或者是為了搶包,但林易遙執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動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憶起文中精緻的案發現場,那是蓄謀已久的情殺,死者甚至沒有過多的掙扎,跟他們現在遇到的現場差別極大。
因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檢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積淤泥裡的腳印,林易遙雖然焦急地趕回宿舍,但並未踩出慌亂的足跡,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腳步,直到被人拖入草叢才掙紮起來。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遙體格健壯,一個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遙竟然毫無防備?
如果是蟄伏在草叢中猝然發難,一夜雨水沖刷,已不足以判斷埋伏的具體時間地點。況且雖然小竹林中能發現許多駐足的腳印殘骸,但那裡是情侶約會的好去處,痕跡太過雜亂。如果不是夜間陰雨連綿,十點也未必會一個人都沒有。
……
證據太少,不能妄作推測。
盯久了電腦螢幕,葉星宇疲憊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後半杯只留下些許餘溫的摩卡灌進嘴裡,嗓子裡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著最後一分香甜,他剛打算關掉頁面,突然發現局外窺視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不是別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還上癮了?他點開內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沒有太多關係,只保留了「切掉手指」這一個相似點。寫的是一個犯罪成癮的人,因為讀過正文中的新聞,模仿犯罪,從而殺死了一名無辜的路人。
只是一個獵奇短篇,既沒有兇手這種獵奇人格的由來,也沒有他最後獲罪與否的結果,單純陳述了一個犯人的心理活動和實踐步驟。
乍一看,他覺得作者也有反社會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註冊了帳號,在下面搶到了第一排評論:「這麼輕車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鐘,對面終於回復了,還是私信過來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他被一句話懟得發愣,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的身份已經暴露了。楊辰不僅一改平時客氣的回覆方式,還特地私信過來,顯然是對他們這些警察看不順眼。
可以的話,他想把火車上偷楊辰手機的人抓出來,讓楊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說謝謝。但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能關上電腦,洗洗睡覺。
平時就算喝了咖啡,也一沾枕頭就睡,但今天大概因為有案子,他閉上眼兩分鐘還清醒著。
忍不住點開小說網站,他打算看看其他人都給楊辰回復了什麼,會不會有知情人。同時,他仍然懷疑楊辰有什麼問題。
結果二樓開始就是商業吹捧級的誇讚,大概持續了五六樓,間或有人搶前排,還算熱鬧。楊辰的探案比種馬小說寫得要好得多,似乎有自己穩定的讀者群體。
沒有引起眾人恐慌討論,他這回終於迅速進入了睡眠,隨後夢裡出現了一隻齜牙咧嘴的土撥鼠。醒來他想起來,那是楊辰的頭像,非常神經病。
case 1-3
得益於屍體發現得早,事件最終沒有發酵,只變作地方新聞中的一個小方塊,呼籲大家夜間儘量結伴同行,走行人較多的大路。但何止是走大路,大家巴不得不走路——稍微消停一天,小雨後的w市又回到了暴雨中,除了必須上班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