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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也就漸漸失去了他的客戶。他曾經有一陣子的確賺了不少錢,可是他花得更兇。就像我方才說的,羅勃真的很耽於物質的享受。他之所以要當法官,主要也是想沾個名。這樣一來,他不但會受人巴結,而且可以過得更加自由自在。&rdo;
&ldo;既然葛里芬法官是如此聲名狼藉,政府為什麼會委派他擔任法官的要職呢?&rdo;
&ldo;事情並不是這樣的。絕大多數人所看見的只是坐鎮於威靈麥地辦公室裡的羅勃,在全波特蘭市最具聲望的律師事務所裡發現他的姓名,並且在上流社會的交際中與他相遇,而他在這些地方出現時總是顯得容光熠熠。
&ldo;然而,他之所以會當上法官也是在人為運作下達成的。政府方面要求事務所推薦一位最有貢獻的律師出來擔任法官,結果他的事務所便趁機將他踢出去。其實,平心而論,他也不能算是個爛法官。他非常聰明,有一陣子他的表現也很出色。羅勃並不全然像他自己如此汲汲於名利一般的邪惡。&rdo;
馬修邊聽邊作筆記,接著又問道:&ldo;如果離婚底定,誰是獲利的一方?&rdo;
&ldo;羅勃。我的律師說他要兩百萬的贍養費。&rdo;
這個數字令馬修著實吃了一驚。他從未料想到艾比竟會是一個這麼富有的女人,總以為羅勃才是有錢的一方,因為在艾比擔任地方檢察官的時候,他也曾經身為一家聲譽卓越的律師事務所中的一員,他了解在裡面是很有賺頭的。
&ldo;這筆錢你付得出來嗎?&rdo;馬修問。
&ldo;可以。如果可以將他從我的生命中攆走,這筆錢是值得付的。&rdo;
&ldo;不過,兩百萬可是一個很好的謀殺動機。&rdo;
&ldo;他要安身,其實根本不需要這個數,但我卻可以藉此擺脫他,圖點清靜的好日子過,即使要花這麼多錢,我也在所不惜。&rdo;
&ldo;只是,絕大多數陪審團的成員可能很難相信你會毫不在意這兩百萬元。&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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