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歌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同時,安朵旗幟鮮明地認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要真正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不履行告知配偶及性關係者的義務,已經給人們帶來了嚴重的困擾。
近年,在臨江縣陸續出現了一些故意傳播愛滋病病毒的行為,這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影響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
但對於此類行為如何處罰,受害者應該得到怎樣的賠償,目前尚無法律明文規定。
現實為安朵的擔憂提供了證據。
幾年前,一位娛樂行業服務小姐在得知自己被感染愛滋病病毒時,情緒失控。
「誰給我傳上,我就讓他不得好死!」
隨即她與縣疾控中心斷絕了聯絡出走外地。
一年後她再次找到疾控中心,這時趙安全和他的同事們發現她已經懷孕了……
為此,安朵堅持認為,如果知道自己是愛滋病病毒感染者,而有意感染別人,這樣的做法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儘管《愛滋病防治條例》明確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感染他人,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傳播愛滋病。
第六十二條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愛滋病病人故意傳播愛滋病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對於故意實施傳播愛滋病病毒的行為應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如何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又如何計算和彌補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條例》均無明確規定。
安朵又在《滇雲省愛滋病防治工作簡訊》中發表了一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中,她的文風措辭十分犀利——
感染了愛滋病將面臨死亡,故意傳染愛滋病就等於故意殺人。
然而,我國現行《刑法》並沒有直接規定用「愛滋病」殺人的條文。
與愛滋病犯罪稍許有些關聯的條文是《刑法》第三百六十條。
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很明顯,《刑法》第三百六十條並沒有把故意傳染愛滋病的犯罪行為考慮在內。
即使退一步講,用該條定罪,也顯然太輕,威懾作用不大。
對此安朵呼籲,應該修訂刑律,增補打擊故意傳播愛滋病犯罪條款,做到有法可依。
第58章 折翼的青春
今年的高考已經放榜了,地處中緬邊境的臨江縣破天荒出了一位普寧市理科狀元。
這對於近幾年來一直處於普寧市教育水平末端的臨江縣來講,的確是非常提振信心的。
一時間,這個臨江縣理科狀元的橫空出世成為普寧全市人民關注的焦點。
隨後的一天下午,安朵在縣防艾辦接到了一個愛滋病諮詢電話。
電話那頭,有一個稚嫩的男聲怯怯地對她說:
「你好,我是趙少君,請問是縣防艾辦嗎?」
安朵一驚,這個趙少君,難不成就是今年普寧市的理科狀元,她記得這個理科狀元的名字好像就叫趙少君。
安朵鎮定了一下,溫和地回答道:
「是的,這裡是縣防艾辦,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的?」
電話那頭頓了頓,有些懇切地說道:
「我找安朵阿姨。」
安朵聽出了對方急切的期盼,於是說道:
「我就是安朵,你請講吧!」
那個怯怯的男聲不再猶豫,急促地說:
「我現在在縣疾控中心,我剛剛被檢測出了hiv陽性,安朵阿姨,可以到縣疾控中心來看我嗎?我和媽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