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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對手太讓我們失望了!真想隨便扔下幾顆手雷,點把火,早點結束任務,然後回去,美美睡一覺。我們已經兩天沒睡了。時間不等人,拖得越久,我們回去就越趕。雖然我很藐視他們,但是我還是很有專業精神,一絲不苟地監視著,指揮滲透小組,向隊長報告情況。藐視歸藐視,但是教官說過:這裡是戰場,任何一個失誤都會要了我們的命!
早上,太陽爬出地平線,天有點陰,沒多久就下起了雨。林區的雨來得快,來得猛,但去得也快。沒一會兒太陽重新出來,光線很好。
我們趴在陣位上已經十幾個小時了,該死的目標還沒有露面。大雨過後,估計他們的房間防水功能不怎麼樣,開始有人拿被子什麼的出來曬,吵吵嚷嚷的,到後來幾乎所有人都出來了。軍營裡亂成一鍋煮沸的粥,連塔哨上的哨兵也嘰嘰呱呱的不知道講什麼鳥語,可能是叫下面的人幫忙曬被子。如果有炮兵,這可是個一網打盡的好機會。
目標終於露面了,我心裡暗暗高興,在對講機裡簡單匯報:&ldo;目標出洞,在正屋。&rdo;
目標也在大聲嚷嚷什麼,估計是趕他們回去幹活。隊長剛簡單說了句&ldo;行動!&rdo;,我的槍就響了。300多米,這個距離我可以把一隻麻雀從樹枝上打下來。目標被子彈強大的衝擊裡打轉了個身,背朝上趴在了地上,後背是子彈穿出後的1個大血口,目標抽搐兩下不動了。
&ldo;目標終結。&rdo;我簡單地再次匯報。
野獸一般不會輕易攻擊人類,人對他們來說是個未知物種。他們也會評估作戰的風險,除非它很餓,或者我去搶它的獵物。現在它剛剛獵殺成功,我不輕舉妄動它是不會主動進攻我的。慢慢地,豹的戒備的眼神變成了迷茫,迷茫變成了好奇,或許它在想:這是個什麼東西,怎麼從來沒見過?終於好奇變成了無趣,它對我喪失了興趣,轉過頭帶著它的戰利品走進了叢林。
我的美餐就在瞬間易主!它是什麼時候埋伏在那裡的?我怎麼沒發現?或許它比我更早地在那裡等待了。我開始慶幸,剛才我埋伏的時候輕手輕腳,要不然,變成美餐的也許是我。兩個獵手,相距不到10米,看上了同一個目標,這或許也是個有趣的事情。今天我不再無聊了,我可以用一整天的時間來想這個有趣的問題。收拾好東西,將環境打掃好,我踏上了下一個目的地。
山路不算難走,我順著野獸踩出的天然小路前進。魯迅先生說過,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這話放在原始森林裡也就不一定合適。在叢林裡,只有野獸走多了才會成了路。今天的目標是走20公里,沿途我一邊想豹的事情一邊默數腳步。我的跨步每步大約是60厘米,野戰環境下,就靠腳步和指北針來計算和修正距離。我每到一個標誌物附近都檢視我的方位,每兩個小時休息10分鐘,順便補充水分和食物,檢查裝備,對裝備進行加固。負重行軍體力消耗很大,所以,我要勻速前進,不能走太快。而且,還要根據坡度等環境情況來調整身體重心,有些地方還要像野獸一樣四腳爬行。路上,我砍了幾支長直的樹枝,只是很簡單地將前面削尖再用火燒了一下,箭羽也是簡單的樹葉,沒有找到好的箭頭材料;弓也只是單體弓,彈性不好,弓弦是用銅絲絞的。吃蛇的時候太過於興奮,沒把蛇筋抽出來做弓弦,現在我懊惱不已。銅絲還有更重要的作用,還要找更好的弦料。一路上,不斷地吃些肉乾補充體力,每次一點點,不能讓肚子餓著,否則,體力很快就會耗竭。水沒問題,叢林裡可以喝的水很多,只要你會找,渴是渴不著的。現在重要的問題是鹽份不足,如果不補充鹽份,三天後我就會感覺體乏、頭暈。路上還揀了幾塊燧石。
下午3點,我走到一個叢林開闊地,這裡是叢林中的廣場。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