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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方想樂呵的看著吳昌收拾東西時。
一個人推開門直接進來了。
看樣子,個頭跟方想差不多一樣高,白白淨淨。
頭髮是斜著向後梳的,還挺時髦。
這麼熱的天,身上的灰色中山裝卻整整齊齊。
最上面那個釦子也扣的緊緊實實。
胸前別了一根鋼筆。
手腕上戴著一個銀光閃閃的手錶。
那根鋼筆一般人可能看不出來。
但那別具一格的筆帽。
方想一眼就認出了是新出英雄100,14k金筆。
這支筆,價格幾乎快頂的上現在普通人半個月的收入了。
不過,普通老百姓也壓根就沒有買的渠道。
可為什麼方想會認得這支筆呢?
原因無他,方想讀博的時候。
當時的導師,就特別喜歡收藏鋼筆。
畢竟是年齡大的人了,對於一些年輕時用過、見過的物件。
都有一種特殊的情感。
畢業的時候,導師就送了他一根60年代末產的英雄100金筆。
其實一根筆沒多少錢,即便是金筆,也貴不到哪去。
後世市面上也有流通的同款同年代的老金筆,撐死了,也就小萬把。
但那支筆,對於方想來說,還挺有紀念意義的。
經常在手裡把玩,所以記得格外的清楚。
現在真回到了六十年代,又見到了這支筆。
自然是要多看兩眼。
“我姓季,叫我季鵬偉,兩位室友怎麼稱呼?”
這位整個人看起來都有些不一般的同學,明顯是個自來熟。
對著兩人打量了一下,就把手伸向了方想。
“方想。”
方想握住了季鵬偉的手,簡單報了個名字。
順便瞥了一眼他手上的表。
好傢伙,歐米茄。
至於是海馬還是蝶飛,方想還認不太出來。
不過現在不管是海馬還是蝶飛,都沒有後世的造型那麼明確。
這年頭,能戴得起手錶的人本來就很稀少。
基本上都能引來眾人的注意。
這季鵬偉,戴的還是塊歐米茄。
妥妥的奢侈品啊。
很明顯,這個季鵬偉應該是個官宦子弟。
因為成分不好的人,根本進不了水木大學。
並且,一般人也用不起金筆和歐米茄。
不過那又如何,這裡是學校。
家庭條件再好,在這裡,也不過是個學生的身份罷了。
方想對班長、班委和學生會也沒有任何興趣。
這樣的人,方想不會對他產生威脅的話。
自然不會引來麻煩。
“幸會幸會。”
季鵬偉眉毛一挑,顯然看到了方想的眼神,不由多看了方想兩眼。
等到三人做完自我介紹後,季鵬偉坐在了靠窗戶的下鋪位上。
果然,這個位置是被他提前佔了。
這個時代還不像後世那樣。
進了一個宿舍,要分個大哥二哥老三老四什麼的。
尤其是水木大學這樣的頂尖大學。
能進來的,基本上都是一個地區的學霸。
來這裡,也都是以學習為主。
但人終究是社會型動物。
該有的社交,還是要有的。
就在三個人有一搭沒一搭聊天的時候。
最後一個室友,也到了。
“大家好,我是孟宇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