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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命從來也不敢小看這個“賊。”
不過,追命也太小覷了大少爺和二少爺的老爹——“石蟹”雷大蝦了。
雷家兩位少爺才給關了兩個多月,便放出來了:理由是殺人證據不足,何況,小透是他們自家的人,她偷漢子自縊,與人無尤;以前給追命力邀出來為小透之死乃為人所殺指證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說什麼了。
追命知道已遲。
——雷氏兄弟已然出獄。
追命才再度正視雷大蝦的勢力與實力:在真正的武林裡,鬥勢勝於鬥智,鬥智強於鬥力——在刀劍上見功夫、在拳腳上定勝負,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貨色,頂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獲勝。
以雷大蝦的力量,連縣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丟官棄職。
但此事並沒有發生。
追命還升了官。
他從一縣捕快,當成了七縣副總捕頭。
——不降反升?
有人說是因為縣太爺萬士興看重他,有人猜是當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壽禮,有人則冷諷熱嘲:敢情小崔捕頭跟雷家在一個演一個唱,一面捉一面放,這,自然就升官發財了!
然而追命卻很清醒。
他知道是誰讓他升的。
——不是因為他連破了二十幾件大案;不是因為他勞苦功高;不是因為他的武功好……
當然也不是因為他愛喝兩杯。
而是因為雷大蝦。
——力薦他高升的是雷大蝦。
只有這樣,雷家才可以把他穩在那“吃公門飯”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還在“公差”
的位置上,他就無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規矩,他便不能在沒有新的罪證下再去對付雷衝、雷動,不能任意為報私仇而殺傷任何一個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顧忌,雷大蝦就不必太擔心了。
因為這件事,追命越發感悟:闖蕩江湖,武林閱歷恐怕要遠比武功高低還重要!
追命知道,這只是雷大蝦的第一步棋,當然還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掛劍”雷家:“霹靂堂”第四大分堂“七棧”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蝦,決非易與之輩。
他不像他的寶貝兒子,那麼沉不住氣。
——那次,他拿下雷衝、雷動兄弟的時候,早已算準雷大蝦上赴江南“霹靂堂”總堂述職,否則的話,恐怕就連那個兩個月也關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厲害。
他並沒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棧”一帶由“霹靂堂四分堂”所作的惡事,不管嫖賭拐騙,他一概照辦不誤。
他一點也不領雷大蝦的情。
他這樣明目張膽跟雷家的一切惡勢力作對,不理七棧中五個縣官或明或暗的曉以“大義”,擺明了是:
——你作惡,我就整你!
——我就這樣,你又怎樣!
這樣那樣都一樣
上得山多終遇虎;上得虎多呢?
——總不成遇上毛蟲吧?
可是“七棧”中的苦惱鄉,苦惱鄉中富紳陳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著蟲”。
毛蟲。
陳七富一向喜歡“獵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歡獵豔。
可是,這回,他有了“豔遇”,夜宿“苦惱鄉”的“老虎客棧”,結果,第二天,就死翹翹了。
人人都說:陳七富這回暴死,敢情是“馬上風”了。
他死的時候,全身赤裸,雙目突睜,牙關緊閉,但那話兒如金剛怒杵一柱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