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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rdo;
&ldo;很得體。&rdo;想了一會兒後,他認出了字型( 因為他受過良好的教育) ,勳爵
說道,&ldo;邦特,好樣的。&rdo;
&ldo;我很想知道的是,&rdo;彼得勳爵說,在警長家的爐火旁,舒舒服服地伸開雙腿,
&ldo;迪肯和克蘭頓的關係,他們是怎樣聯絡上的,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rdo;
&ldo;確實是這樣。&rdo;布倫德爾先生說,&ldo;可是麻煩的是我們只有他們當時的詢問
記錄,而那都是滿紙謊言。雖然法官大人布拉姆希爾先生曾經對真相做過幾種假設,
可是看來只有上帝才知道。有一點毫無疑問,他們在倫敦的時候就認識了。克蘭頓
是那種能說會道道貌岸然的騙子,在那些實惠而體面的小飯館周圍閒逛‐‐你知道
那種地方的。
他以前曾經惹過麻煩,但是他表現出一副悔過自新的樣子。他靠寫本書賺點錢,
我想,極有可能是別人寫的,但是封皮上署的是他的名字,就是這樣。大戰後,他
曾經這樣出了幾本書,但是他很機靈,在當時,的確很前衛,一九一四年的時候他
三十五歲,談不上受過什麼教育,不過他腦子天生的聰明,聰明得有點過頭,他自
己都得小心以免傷著自己,明白我的意思吧。&rdo;
&ldo;很正常,是我們這個社會大學的產物。&rdo;
&ldo;比喻得很恰當。&rdo;布倫德爾先生說,把這種陳詞濫調當成是鼓勵,&ldo;的確很
精闢,對,他就是這種人。迪肯就不一樣了,他可謂高人一等,是個愛讀書的人,
事實上,在梅德斯通禮拜堂的牧師說他是個很了不起的學者,具有詩人的想像力,
不管準確地說到底是什麼,查爾斯&iddot;索普先生很喜歡這個傢伙,對他非常友善,讓
他管理圖書。哦,這兩個傢伙是在大約一九一二年的什麼舞會上認識的,那時候查
爾斯先生在倫敦短期停留。克蘭頓的敘述是:迪肯勾搭上的一個女孩‐‐迪肯總是
追逐女孩‐‐用手指著他給迪肯看,說那就是她跟他說起的那本書的作者,迪肯對
那本書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並且從他那裡打探出關於騙子的騙術及其伎倆。他說迪
肯硬纏住他不讓他安生,總暗示他:他最終還會回到老路子上去。迪肯說的又是另
一套,他說他對其中的被他稱之為&l;文學方面&r;的事情感興趣,他認為,如果一個
騙子都能寫一本書,管家為什麼不能。據他所說,是克蘭頓死纏住他不放,問他是
否有了目標,如果有了騙到錢的地方,他們應該合作,得手後一起分享,由迪肯負
責內應,克蘭頓負責其他的工作。
如果你要問他們怎樣分贓,那肯定是對半分,沒錯。&rdo;
警長先生停頓了一下,手端著白蠟酒杯,喝了一大口啤酒,又繼續說下去:
&ldo;明白了吧,&rdo;他說,&ldo;這就是案子發生後,我們逮捕他們後他們的口供。起初,
他們也是信口雌黃地說,他們發誓從來就不認識,但是當他們發現他們面臨的起訴
很嚴重時,他們改變了口氣。克蘭頓一認識到自己逃脫不掉幹係,就做了上面這番
供詞,堅持自己說的是實情。事實上,在審判時,他請求宣佈自己有罪,他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