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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霏對她,實在太過親密了。
可林笛當時實在對宋霏瞧不上眼:一個沒長開的初中小孩,腦子也笨,情緒一覽無遺,沒有一點挑戰性。況且,宋霏還是她母親好友的女兒——
兔子不吃窩邊草,是林笛的狩獵守則。
她把宋霏冷處理了,後來也見過幾次面,小姑娘的熱情半點沒隨時間流逝消減,叫林笛直呼麻煩。好在後來林笛畢業回國,宋霏剛好被送出去鍍金,二人便再也沒見過面。
現在想想,那錯失的幾年,正是女孩子改變最大的時候,如嫩綠柳枝般生長抽條,學會了梳妝打扮,找到了適合自己的風格,再見面時已經判若兩人,再纏上來時,林笛也不能萬分堅定地拒絕。
當然,在林笛看來,宋霏吸引她的,還是頭上那道黑色進度條。
臥室門「咔嗒」一聲,宋霏換好了衣服,下樓。
頭髮整理過,蓬鬆地披在肩後,穿著林笛的對她來說大了不少的舊睡衣,前兩顆紐扣沒扣,隱約露出半片胸/口。褲腳堆在腳面上,沒穿鞋,赤著足、微踮著腳尖下來。
林笛望著她,不知道為什麼很煞風景地想到了貴賓狗,小小的一個,卷卷的毛,黑溜溜的圓眼珠,輕輕巧巧、蹦躂蹦躂著奔到人腳邊撒嬌。
「姐姐,腳好冰。」宋霏三步並作兩步跳到地毯上,玉色的腳趾蜷縮著,被米色睡褲和灰色地毯襯得極白。
林笛瞄了一眼:「你鞋呢,沒拎下來?」
宋霏道:「不在樓上。」
林笛只得起身去玄關找。客廳只在沙發那塊兒鋪了地毯,宋霏便心安理得地往沙發上一坐,晃著腳看林笛給她找鞋。
玄關處只歪七扭八地甩著幾隻拖鞋,和林笛自己昨晚的鞋,沒找到宋霏的。林笛不信邪,先拎了對拖鞋給宋霏穿了,又返身上樓去找。
宋霏和小時候一樣,小跟屁蟲,亦步亦趨地跟在她後邊。
林笛很高,足足有一米八,身材比例又好,本就腿長,再加上上樓梯走在宋霏前面,兩人捱得近,能感受到宋霏盯在她腰上的眼神,灼/熱滾/燙,讓她挺想突地回過頭去,看看宋霏臉上到底是副什麼表情。
林笛在臥室裡搜了一圈,也沒找到宋霏的鞋。宋霏只有一米六出頭,兩人鞋碼不一樣,她不可能穿林笛的鞋走,此時在門口趿拉著拖鞋,小聲道:
「可能是回來的路上不小心丟了,我也記不太清了。」
「那你可真行。」林笛道,想想宋霏的腳底板並不髒,合理懷疑她是自己把鞋丟到某個角落了,但也沒有證據。她逗宋霏:
「沒事,你可以穿我的涼拖鞋走,那鞋大點也沒事兒。」
迎著宋霏有些怨懟的眼神,林笛假裝沒看到,揮揮手散了散房間裡的酒味,繼續說:
「或者我下午帶你去買兩雙?不是剛回國?」
宋霏道:「昨天剛回。」
「一回來就來找我啊?」林笛笑。待在房間裡還不覺得,從客廳再進來,就覺得酒味混雜著纏/綿的脂粉香氣有些齁人,她把門敞開,順便撈了宋霏一把:
「走吧。」
「走去哪?」宋霏緊張兮兮地皺著臉,看上去好欺負極了。要不怎麼說男友襯衫是必殺技呢,她穿著林笛的衣服,踩著林笛的拖鞋,站在林笛家裡,身上染著林笛的味道,讓人既忍不住想逗弄她,又止不住地心軟。
林笛晃了晃神,走在前頭,也不回頭看,向後勾勾手:
「下樓啊,讓樓上散散味兒。午飯你想吃什麼?客廳那條龍魚怎麼樣?」
她都不用看,就知道宋霏必定是鬆了口氣,眉開眼笑,顛顛兒地跟了下來。
好懂極了。
常年的獨身生活讓林笛練就了一手好廚藝,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