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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放入自己“變”出來的與自己肉身穿的一模一樣的虛擬衣服口袋中。
接著,迅速穿牆而出,穿過商場,再穿過一道玻璃幕牆,朝著酒店門口跳下去。
這個時候,耳釘男已經走出酒店,快步朝著學校的方向走去。
我隨即用自己魂魄最快的速度追上去,與耳釘男並肩走,同時觀察他的隨身物品。
看到他斜挎著一個真維斯的黃色帆布包,我猜相機應該在裡面,於是用意念看向包內,果然隱約看到那個相機就在包裡面。
之所以隱約看到,是因為我法力還不夠高強,要費點勁才能看穿哪怕如此之薄的帆布。
於是我一邊繼續走,一邊伸手“穿”過帆布包的外皮,摸到了他那個銀色的卡片數碼相機。
繼續稍微用了一點意念,我將數碼相機發出的自然光和反射光遮擋住之後,再將其從包的開口中掏了出來。
遮擋自然光和反射光這樣的說法最貼切,其實我也是剛想到這個表述,與之前描述的並不完全百分百一致,實際上鬼魂將物體放入自己變出來的衣服口袋中,除了給其保持不掉出來的物理上的力量之外,讓其藏身在口袋中不被人看見,最主要的是用意念給其加持法力,讓其不反射光線也不發出自己的光線。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我遮擋的物體,如果是法力比我高強的鬼魂或者法師,還是能看得到的。
當然用高科技儀器,比如熱成像儀,x光機什麼的,也能看得到,除非鬼魂或者法師能強大到修改這些儀器的記憶體或者部件什麼的讓其失效,反正我現在是遠遠做不到的。
所以我當時在金洞中,如果真起了貪念,將很多金銀財寶塞進自己魂魄的“衣服口袋”中,別說爺爺和飛哥了,那些鬼家丁乃至那條大蛇“青龍”也都輕易能看得一清二楚。
將耳釘男的數碼相機拿出來之後,我迅速將相機裡面的記憶體卡取出來,放入自己的口袋裡,再將相機原路放回他的帆布挎包裡面。
剛要離開,耳釘男突然停了下來,低頭並伸手從挎包裡拿出一部摩托羅拉翻蓋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我於是繼續跟著他,想聽到點有意思的東西,同時也想了解一下這個傢伙是個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