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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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王子強把兩隻大箱子都卸下卡車,林晨就和王子強一起把箱子搬進了廠房裡的辦公室。
對於箱子裡面裝著的東西,林晨沒想過要去刻意隱瞞王子強。
畢竟兩大箱子的東西,實在是太多,想瞞也瞞不住。
倒是王子強把箱子搬進辦公室裡之後,根本沒問箱子裡裝的是什麼東西,就跑去他的小隔間裡睡覺去了。
林晨從廠房裡找來一些開箱工具,三下五除二,噼裡啪啦一陣就將兩隻箱子給拆開了。
他沒去細數箱子裡面裝的卡證種類和數量,是否有他購買的那麼多。
只是從裡面把他目前需要用的,或者可能會用得上的幾種卡證和加工工具給翻找了出來……
社會安全卡、永久居民卡、護照、簽證、麻州的駕照等等十多張證件,都被林晨從箱子裡找了出來,每種兩張,分成兩排一一擺好。
其中甚至還有七八張美國東部沿海幾個州的持槍證!
按常理來說,只要有了永久居民卡,也就是常說的綠卡,和駕照,就完全能應付各種場合,用不著再弄護照了。
可是林晨為了小心起見,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拿出合適對應的證件來,就打算一次性把這些常用的身份證件給全部弄齊。
這算是以防萬一,有備無患嘛。
至於那幾張持槍證,就是林晨的一個小心思了。
畢竟他到美國快一年時間了,直到現在都還從來沒玩過真槍呢,這事要是回國後被以前的同學和朋友們知道了,怕是非笑話死他不可。
所以麼,現在有了這些能夠購買到任何種類槍支的持槍證。
他就終於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槍店買槍,好好過把槍癮。
雖說在美國,只要是美國公民就可以買槍。
持槍也是受到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權利之一,任何一個沒有重罪記錄的成年公民(和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都可以持槍。
可是美國憲法沒有規定可持有槍支的型別,就讓聯邦和各州對於槍支管理有不同的解釋。
大多數的州對非全自動長槍限制比較少,透過即時犯罪前科系統檢查購槍者沒有問題,就可以買槍,並且不需要註冊登記,也沒有數量限制,就連政府也不知道誰有槍,有幾條槍。
而手槍,則由於特別容易隱藏,潛在危險較大,對購槍者的要求就要高一些。有些州要求購槍者進行簡單的筆試等等,還會對購槍者,及其所購槍支的資訊進行登記備案。
一些槍支法律比較寬鬆的州,只要交錢填表再經過非常嚴格的審查,基本上可以買到任何限制的輕武器(機槍,全自動步槍,短槍管步槍,消聲器等)。
另外有些槍支法律較嚴的州(加州,紐約州,伊利諾州等)就需要持槍者考槍牌,有考核等待期,和槍彈數量限制。
因此林晨覺得,給自己弄幾張持槍證還是有必要的。
這樣就算他隨身攜帶著槍支上街,也不用怕被別人發現。
有了持槍證在手,一般的普通警察也拿他沒辦法。
至於說有沒有必要弄這麼多,那就不重要了。
反正這些證件都到他手上了,而且種類數量都不少,放著不用也是一種資源浪費不是?
找齊兩套空白卡證,林晨就把各種二次加工裝置從箱子里弄了出來,該接電源的接電源,該連線電腦的連線電腦。
準備好之後,他就叫阿木逐個進入這些證件發證機構的資料庫裡面,插入進他早已想好的兩個身份。
一個是在美國出生的華裔少年身份,一個是剛到美國旅遊的華夏少年,化名叫穆晨。
阿木先後進入社會保障署、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