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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程聲妥協了,他一條腿矗得筆直,一條腿瘸著,看起來有些滑稽,他不甘心,還要接著問:「你從哪兒買的?這張碟五月份才在日本發行,你哪有錢買這個?」
張沉站在陽光裡,輪廓線上淡淡的一層光,以往那副總不大高興的樣子在此時消失得徹徹底底,他說:「摩託賣二手換的,我也沒什麼能給你。」
這張專輯後來拿了大獎,每一個九十年代搖滾樂隊的專輯盤點中都有這張碟,它被程聲放在書包裡、桌子上、飛機行李架、公司電腦櫃、車載cd機,裡面的十二首歌程聲卻一首一首忘,後來已經記不清這張專輯在唱什麼,只記得裡面有首歌裡唱,擦乾你的眼淚,今天我們就要私奔,我無法獨自逃亡,為我倆唱支歌吧。
第26章 三拜
張沉仍然覺得九七年八月的最後一週是他前十幾年破爛人生中最痛苦也最快樂的一週。
他把跟了自家不知多少年的摩託賣給建材鋪老闆,跑遍全城,最後在城中心一家音像店那裡拿全部錢買了老闆的私人收藏。
老闆是搖滾迷,原本不想賣那張碟,說這可是漂洋過海還燙手的新碟,他們這樣的小城音像店有幾張粵語歌專輯已經算上得了檯面,海外飄過來的搖滾碟才不賣。但他後來見張沉倔得厲害,杵在店門口不走,出門吃飯回來竟還在那裡站著,只能擺著手大嘆氣:「算了祖宗!賣給你賣給你!」
收到禮物的當天晚上,程聲拉著行李箱背著吉他逃到張沉家。
張沉一開門就見程聲提著大包小包倚在門口,眼睛亮堂堂望著他,指指自己脖子上還沒消下去的印子,騙他說:「奶奶嫌我丟人,說我不知羞恥,給男人白睡,把我趕出來了,我現在沒地方去,只能來你家。」
家裡空無一人,張沉穿著大t恤和短褲,一副沒睡醒的樣子,站在門口來回掃一遍程聲和他背後的行李箱,也不在意他說的是真是假,就先把他拉進自家。
客廳里加了一張桌子,上面供著李小芸的遺照,前面有盞蓮花燈和一排燃著的香燭,香火味悠悠往外散。
程聲把自己帶來的東西全堆進張沉臥室,出來在李小芸遺像前磕了三個頭,嘴裡還念念有詞「一拜、二拜、三拜……」
張沉揉著眼睛在背後看他,「你在幹什麼?」
程聲回頭,一伸胳膊把張沉拉下來,逼著他跟自己一起拜,等拜完便一副竊喜的樣子:「我倆這是結婚了。」
張沉說:「男的和男的不能結婚。」
程聲馬上反駁:「我們剛剛都三拜了,你媽是見證人。」
張沉又說:「她在天上,管不了地下的人。」
程聲毫不在意:「不管,在陰間領證也是領。」
這胡攪蠻纏的說法把張沉嘴封住,隨他去了。
張沉嘴上沒說什麼,手上卻不停,給程聲倒水,幫他整理帶來的那些東西。摸到吉他的時候,張沉轉頭問他:「你帶吉他來幹什麼?」
程聲那會兒正坐在張沉課桌前,鼻樑上架著一個看字時才戴的眼鏡,就著張沉剛做完的卷子批改,頭也不抬地說:「送你的,我書包裡還有幾本樂理書,看完就能自己作曲編曲。以後要是不高興,彈彈琴寫寫歌就好了,歌裡還能罵人,什麼難受事都能寫。」
說著忽然想起什麼,程聲把筆一撂,從書包裡翻出支木質鼓棒,遞給身後的張沉,面上自我陶醉,「快,拿著!這可是我當初學鼓時第一支鼓棒,送你當我倆的定情信物。」
張沉拿在手裡瞧了大半天,看不出這根木棍子有什麼特別之處,隨手往桌子上一放便靠在一邊,支著腦袋看程聲認真伏在書桌上轉紅筆的樣子。
「下週走是嗎?」
程聲扶了把鼻樑上的眼鏡,手上沒停,只有嘴皮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