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懸案(九)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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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死者年齡在40到50歲之間,身高1米6,死時體重在130斤左右。
因為死前也曾受過和葛老二相同的虐待,分析活著的時候體重應該在150斤上下。
與葛老二不同的是,她遭受虐待的時間僅一個月左右。
之所以沒被左右鄰居發現,是因為她一直被堵著嘴。
發現時,下頜骨已經嚴重變形。
北城分局隊長的想法是比對屍體的情況,如有相似,或許可以併案調查。
厲衡和沈建國也是這麼想,但唯有一個問題。
“我們發現屍體的位置距離你說的地方太遠了,如果是一個兇手,他怎麼往返於兩地之間?”厲衡說出疑慮。
“這個我也想了。”隊長又抽了一口煙:“騎腳踏車至少一個小時,也不是不可能。”
“我們瞭解的情況是兇手最初將人弄到磚房時,是沒有腳踏車的。”
隊長想了想:“這樣,我們先對屍體進行比對,之後去案發地,再做判斷。”
最後局長拍了板,就按照北城分局隊長的意見來。
厲衡和沈建國也覺得如果條件允許併案,或許會有更多線索。
這邊兩邊的法醫進行屍體比對,另一邊,厲衡帶隊去了北城的現場。
現場在北城一棟老樓裡,屬於城鄉之間,周圍幾乎都是荒地,只有一趟公交,出行基本靠腳踏車。
老樓是五層的板樓,一層兩戶,地下室之前沒住人,後來所屬單位分給了職工,有了門牌號,左手邊的是11號,右手邊的是12號。
發現女屍的房間在11號。
報案人是1號的住戶,就在案發現場的樓上。
她說四天前,也就是2月21日的晚上開始,她隱約聽到了哼哼唧唧的聲音,持續到凌晨五點左右才停止。
聲音大概是在晚上十點多開始的,她以為是孩子的哭鬧聲,但是到了後半夜,依舊能聽到,搞得她整夜都沒睡好。
她認定聲音是從樓上傳來的,熬到六點就去找人家理論,經過一番解釋,得知聲音並不是樓上的。
那就只能是樓下了,也就是11號。
她敲了很久的門,始終無人出來,趴門上聽了聽,也沒有任何聲音,或許是自己搞錯了?
之後一天的時間,再沒有哼唧的聲音傳出來,她想可能是自己幻聽了。
直到晚上八點多,她出來倒垃圾,看到一個拾荒的人正從地下室上來,雙手吃力的拖著一個大麻袋。
她此前從未見到過這個人,就問了一句:“你是誰呀?”
那個人像沒聽到,繼續拖著大麻袋走到外面,放到腳踏車後座,用繩子簡單固定了一下,就騎上車走了。
據她說,那個人怎麼看都是個拾荒的,蓬頭垢面,穿得厚厚的,像裹了層棉被在身上,最重要的,他的右腳有些跛。
至於她為什麼沒攔住他:“我當時挺害怕的,就沒敢上前。回家想了一夜,越想越不對勁,第二天早上就報了警。”
厲衡默算時間,鄰居是在21日晚10點多開始到22日凌晨5點左右聽到哼唧聲,當晚8點看到男人從地下室上來,這麼說,他應該是22日凌晨從磚房突然離開來了這裡,之後在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3日趕回磚房,碰到了他們正在勘察現場。
那麼22日晚上8點到23日早上這段時間,他去了哪裡?
麻袋裡又是什麼?
厲衡想著,聽到北城分局隊長說:“從男人的特徵來看,可以認定是同一嫌疑人。”
“我也這麼認為,可以併案了。”厲衡說道。
隊長有些無奈:“看似兇殘的現場,實則能用的線索不多,但併案至少是個好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