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十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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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阿妹利用他們的分歧趁虛而入。
李文進也就是個凡人,許阿妹外在條件又不差,淪陷也不過就是一分鐘的事。
完事後他後悔極了,兩三天晚上都睡不好覺,工作上也出了幾次錯,整個人險些因為這件事垮了。
正在他想著要不要把許阿妹打發走的時候,她卻開口威脅:“你要是不想讓咱倆的事被人知道,就給我200,不然我就告到你單位去。”
包秀娟一向小氣,200對李文進來說可以算得上天文數字了。
他既沒錢也沒膽子不給,思考了幾天,還是和包秀娟坦白了一切。
“我是嘮叨了點兒,但我還是顧家的。”包秀娟邊哭邊說:“為了這個家,我整天起早貪黑,這個女人倒好,張嘴就是200,她怎麼不去搶?”
最後兩個女人撕扯了一陣子,給了100塊錢才算把許阿妹給打發走。
“後來許阿妹又來勒索你們了?”厲衡追問。
李文進說:“是。大概兩個月前吧,她打電話到我單位,依舊是威脅我。我當時雖然生氣,但也真的怕她把這些事宣揚到單位去。你們也知道,這種事就算拿不出證據,但我名聲肯定也毀了,想要再往上走是不可能了,那我這輩子就完了。”
他回去就和包秀娟說了這件事。
兩口子都覺得這麼下去不是辦法,這種勒索沒完沒了,打算一次性和她說清楚。
但兩人都沒有她的聯絡方式和地址,也不知道怎麼找她,只能等著她打電話。
這一等就是一個多月,以為就這麼過去了,不想該來的還是來了。
就這樣,約定在許阿妹家見面談,時間就是案發當晚。
三人談得並不好,許阿妹依舊是要200,但包秀娟只肯給50,並且讓她寫保證書,保證這是最後一次。
許阿妹似乎是吃定了他們不敢魚死網破,咬著200不鬆口,更不會寫什麼保證書。
要不是李文進攔著,兩個女人險些互毆起來。
李文進沒有辦法徹底擺脫許阿妹,包秀娟只能哭訴自己嫁錯了人,兩個沒膽子殺人的人求了半天,最終許阿妹只要了100,兩人丟下錢就走了。
“我當時真的想死給那個女人看,她戴著一條明晃晃的金項鍊,還來勒索我們這種窮人,真是沒天理了。”
包秀娟氣得兩眼泛紅,起初根本沒在意她脖子上的金項鍊,走的時候惡狠狠盯著許阿妹時才看見,就那麼掃了一眼,沒太深的記憶。
所以之前厲衡問的時候覺得眼熟,壓根也沒想起是許阿妹身上的東西。
李文進則自始至終看都不想看那個女人一眼,更不會關注什麼金項鍊了。
:()回到九零:結婚哪有破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