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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再審審方小玉。”
“我能旁聽嗎?”小李興奮地問。
許天笑了:“我都是個旁聽的,怎麼做得了主,你厚著臉皮賴在刑偵隊不就行了。”
小李哈哈笑,“原來是這樣?受教了!”
他一高興手舞足蹈地去開門,幅度有點大,碰掉了門後牆上的日曆,許天過去撿起來,剛要掛回去,突然發現案發那天的那頁日曆被撕掉了。
“日曆撕掉了一頁。”
日曆可能撕得很靠邊,不拿起來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小李不解地看著她,“你沒用過這種日曆?我都是用一頁撕一頁,越用越薄,也就知道這一年快到頭了。”
許天把日曆翻過來,“可前邊的都沒撕啊,是翻過來的。”
“哦,像我奶奶那種節儉的確實會留著,還會用這東西做成蝴蝶狀的門簾,你沒見過吧。”
許天對小李跳脫的思維有些無奈,“別打岔,我在說正經的!”她說著把日曆一頁一頁往前翻,大部分沒撕掉,有撕掉的地方她就把旁邊的那頁折起來做記號。
小李剛才只想著跑去刑偵隊蹭聽審訊,這時才反應過來,這本日曆可能也是線索。
他馬上正經起來:“撕掉的應該是標記吧,難道案發那天崔東鳳家有重要的事?”
許天指指三月十三日上印出來的痕跡,“不一定是日期,他們有可能是想用日曆紙做留言條,這上邊寫著‘我去商場排隊,不吃飯。’方小玉說崔東鳳愛去商場,這應該是她留給婆婆的。”
小李湊過去一看,應該是有人用三月十二日的日曆紙寫了這句話,這種日曆本紙張都很薄,圓珠筆透過上一頁留下了痕跡。
那痕跡並不是完整的一句話,若隱若現,但許天只根據能看出來的筆畫,便拼湊出了最有可能的一句話。
小李也不由佩服。
兩人忙把撕掉的這些都查了一遍,大概有十幾處,只有兩處留下了痕跡。
小李把日曆本掛回去,又拿著筆做示範,“留下痕跡的應該是在牆上直接寫了,然後把這一頁撕下來。其他的是把紙撕下來再寫,所以沒有任何痕跡。可惜了,案發那天的應該是撕下來再寫的。”
許天也嘆口氣,“是啊,如果也留下筆跡就好了,不過就算沒有,咱們也可以知道崔東鳳給方小玉留了言,方小玉可沒說這事啊。”
兩人雄赳赳氣昂昂回了刑偵隊,到隊裡已經晚上十點了,好幾個人趴桌睡著,甯越見這麼熬著不是辦法,再說也不可能半夜去查,乾脆讓他們先回去休息。
見許天跟小李回來,他忙道:“太晚了,趕緊回去睡吧。”
許天把裝在證物袋裡的日曆本遞過去,興奮道:“寧隊,我跟小李不虛此行。”
小李馬上驕傲道:“沒錯,不虛此行!”
甯越雖然壓力大,但還是被兩人逗樂,他接過袋子,笑道:“喲,看來這是有發現!行啊,立功了!”
許天也不是第一次發現線索,她到底穩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