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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要我娶民政局長的女兒。我說已有了女朋友,老爸要見見你。”
>“我怕。”
>“怕什麼?是我娶你又不是老爸娶你!”
>丫丫戰戰慄慄見了馮都父母親。
>丫丫也沒什麼好感覺,馮都父母親一味地問她的家庭狀況。
>第二天,馮都鐵青著臉來見丫丫,丫丫知道這次“家庭考試”沒透過。
>馮都安慰丫丫:“別管他好了!都什麼時代了,還干涉人家婚姻自由!”
>但丫丫心裡總覺得不踏實,而且有預感要出大事了。
>過了三天,馮都接到通知,到省裡學習半個月。
>走時,對丫丫說:“要小心,陌生人敲門別開,我每天給你打電話。”
(
>又過了三天。
>下午下班時,超市經理叫住了丫丫。
>經理滿臉愧色對丫丫說:“因為有無法解釋的原因,我們決定辭掉你,其實我也不願意,但上級壓力,不得不從。你的合同期還有一個月,我們按十倍的違約金給你。希望你能理解。”
>“經理,我懂,為難你了,多謝了!”
>“孩子,這一萬元收好。還有,我提醒你,有人要對你下毒手了,還是離開這個城市為好。有人太怎麼太殘忍了!”經理不禁流淚了。
>“再見了,經理。”
>“孩子,保重,再見。”
>丫丫回到馮都的套間,只見馮家父母端坐在上。一下子,丫丫明白了自己被辭是兩個老傢伙的“傑作”。
>馮母從皮包裡抽出一張支票,和顏悅色對丫丫說:“這是十萬元錢請收下,同時希望你從這座城市消失。”
>棒打鴛鴦散。
>正當丫丫失望時,發覺已懷上了馮都的孩子。她決定生下孩子,氣氣馮家父母。
>丫丫回到老家,與鄰居家的兒子王巖草草結婚,王巖是個貨車駕駛員,也是個老實人,對丫丫不錯。
>一年後,丫丫生下一個兒子,取名點點。
>正當日子過得幸福時,王巖出了車禍,死於非命,人家賠了五萬元。
>王巖父母想獨佔這五萬元。
>這時點點被查出有先天性心臟病,動手術需要20萬元。於是王巖父母把錢全給了丫丫。
>丫丫又送點點到市醫院複查,一個專家說孩子必須到四周歲動手術,否則早了危險性太大,而遲了則容易留下遺症。
>這就意味著丫丫必須在四年內掙到20萬,否則點點性命難保。
>看著這苦命的孩子,丫丫想起了馮都。於是入市去尋覓,但找遍了大街小巷,不見人影。又託人到民政局去查馮都,聽說調到另一個城市去了,具體不詳。
>為了點點的未來,丫丫一咬牙,去做她想都不該想的事:當三陪小姐。
>丫丫把點點和五萬元給了王巖父母,一個人來到一個南方的大都市。
>丫丫強裝笑臉,打碎牙往肚裡吞,行屍走肉般活在都市的燈紅酒綠中。
>一天,丫丫供職的酒店來了一個豪客,據說出手大方,連點三個小姐都不滿意。
>於是,眾人推丫丫上去。
>丫丫一見豪客。
>頓時昏了過去。
>豪客竟是馮都。
>丫丫醒來時,正躺在馮都懷裡。
>從馮都口中才知道事情原委。
>馮父強迫馮都娶民政局長千金為妻。結婚後,民政局長升了官進了省城,馮都父母也進了省城。
>後來,民政局長因受賄判了十年,馮都父母也判了八年。馮都離了婚。下海做鮮花生意,這次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