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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句無心之言,易紫雲命喪他手。
而高正華,也就是服裝店經理,因為之前表白被拒絕,在那天下班以後喝了點酒壯膽,打算再去告白第二次,被拒絕第二次以後實施了心裡蓄謀已久的犯罪行為,過程中打暈了易紫雲。
事後高正華原本因為害怕而逃跑了,但是心裡擔心對方於是回去看,發現易紫雲已經死了,他當時就慌了,以為是自己不小心殺死了易紫雲,直接當場就忍不住吐了一地,嘔吐物沾上了易紫雲的衣物,於是在處理屍體的時候把易紫雲衣物全脫光了,連錢財證件都沒留下,全都燒了,後來警方以犯罪嫌疑人的名義對他的車子做了勘驗,在後車廂裡發現易紫雲的微量血跡,在認罪之後,被警方以□□罪和遺棄屍體罪提控。
第三起命案是李曉菲,在死亡前一天和朋友來這附近買晚餐,她們的大學宿舍就在附近,偶爾會過來買吃的,她們在炸雞小攤買了點炸雞,李曉菲的朋友問她:「炸雞吃了上火,要不要買杯甘蔗汁降火?」
當是李曉菲瞧了一眼甘蔗攤,便說:「我看這攤子挺髒的,老闆看起來一點也不講究衛生,你要買你買吧!」
音量沒有故意放低,每一個字都被唐正義給聽了進去,最終兩個人都沒買。
咩咩看著手機,把報導內容給其他人概括了一遍,還有一些比較細節的她沒有念,「這個記者讓我起雞皮疙瘩了,這篇報導的轉載次數可是史無前例地多。」
「我記得有個節目在下期要說關於唐正義的案件,按照之前的經驗,這篇報導很可能會被他們拿來引用。」
小浪百般無聊地嚼著口香糖,節目的事情也是隔壁組的同事告訴他的,那邊有節目的死忠粉。
喻時看著手機裡報導最後署名的「一線」兩個字,說:「我看是這篇報導給了他們談資,而不是因為節目才引用了這篇報導。」
「這個作者是和上次發現屍體那位是一個報社的吧!我能不能在作者爆紅之前攀點關係先拿到簽名?」
咩咩看著報導,她覺得一線寫得太好了,明明是案件報導,卻寫得跟小說一樣,彷彿案件發生的時候,作者就在旁邊看,那細膩的文筆讓她彷彿身臨其境,自己剛剛唸的連人家百分之一的風采都沒有。
她回去要再把報導好好得讀一遍。
「她大機率不會回應你的請求。」喻時把報導內容關掉,並沒有告訴大家向零就是「一線」的事情。
大個子語出驚人,「我覺得,發現屍體那位就是一線本人,只有看過屍體才會這麼寫。」
「喻姐,大個子說得好像也沒錯。」咩咩突然有點懊惱,之前她還把對方當成嫌疑犯去看待,錄口供的時候也是陰陽怪氣的。
「她?她就只是一線的跑腿。」喻時看了一眼牆上的時鐘,適時地岔開話題說:「走,吃飯去!」
於是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前往食堂吃飯。
向零把電腦關上,桌上的手機就響了起來,一看來電顯示,是陌生號碼,疑惑了兩秒,還是接了。
「恩人!」
向零聽著有點熟悉的聲音,又想不起對方是誰,在一人冷漠一人喋喋不休解釋了一通之後,向零才想起是前幾天救過的那個瘦弱男子,當時自己問了一點關於包十黑的事情,對方說需要點時間去查,現在來電話可能是查到了什麼,於是便和對方約了時間地點,自己換了一身衣服就去赴約。
他們約好的地點是一家咖啡館,處於比較繁華的地段,雖然是大白天的但因為是上班時間,人沒有想像中那麼多,向零到的時候胡侃已經到了,就坐在角落比較偏僻的座位向她招手。
服務員將胡侃的飲料放到他面前,轉頭問向零點單,向零點了杯冰摩卡,見服務員走遠了這才開始和胡侃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