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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第二次審訊完的時候,我就在玻璃屋子等待的時候,還走了一個流程,就是兩個警察把我帶到了一個類似於倉庫的屋子,然後就說把腰帶,手錶,錢包,首飾,給裝到一個袋子裡。
對於本人來說,正處夏季,我還是穿著西褲,還有一件藍色體恤,西褲是打著腰帶的,手上還有戴著求佛祖保佑的檀香串。人有點近視戴著個眼鏡。當然隨身還帶著個錢包。本人總是覺得現金很好用,可能是養成的習慣。
然後這些東西都變成了走流程的標準。
於是這就把腰帶抽了,手串子拿下,錢包上交,當時穿著皮鞋,如果是運動鞋的話,就會把你的鞋帶抽走,不要問我為什麼,我會告訴你,這是必須的。都放在一個盒子裡,然後有專門的警察做了登記,包括錢包裡的錢,精確到幾元幾角,都是公開透明的,然後就是你本人對這個東西確認。
眼鏡也被收走了,我說:為什麼?警察說:含鐵。
我又能說什麼呢?
就這樣我被送回了屋子,幸好我偏胖,如果我瘦一點,我需要提著褲子往回走。
不要問為什麼,我會告訴你,就這樣,你犯罪了,你就沒有了尊嚴。有時候還不如畜牲。這個話我會多次提起,因為以後的現實,都會給你完美的呈現,監獄,看守所,過的還不如畜牲。
好吧,我們回到那個玻璃屋子,我心裡還在期待著,什麼時候能回家呢?
這時候那兩個打架的被叫出去了,看到對面還有兩個,都被叫出去了,我們隔著玻璃看到,警察給這四個人,每個人發了一副手銬,讓他們自己銬住自己的單手,左手,右手,好像沒有區別。
然後把其中兩個人帶到了一個鐵凳子附近,鐵凳子就在派出所類似於大廳的地方,也可能是為辦案人員,又或者是自己人休息的地方。
警察就把這兩個銬在,這個凳子的欄杆處,另外兩個就被銬在,洗手間窗臺的欄杆上,他們的位置銬的很近很近,近的能碰到對方的鼻子。
銬的高度,我先說凳子上的,這高度有四十公分,你蹲著覺得不夠高,你坐著也高了,何況有警察監督你,不可能讓你坐。你蹲著,如果有十分鐘,你就知道蹲著的酸爽,自己腦補。你想站起來,不可能。你想彎彎腰站著,可以你不怕手痛就好。
另外兩個銬著的高度,大約175米左右,這兩個哥們身材在180米左右,也差不多,好吧,這高度,你也可以腦補一下,想蹲下,不可能,想彎腰,更不可能。和吊死鬼沒什麼兩樣。兩個人銬在一個欄杆上,當然手銬的距離,就是他們接觸的距離。也是他們分開的最大距離。
警察嘴裡說著對這幾個人說著什麼。反正語速很快,雖然我不知道說了什麼,但是透過我後來的經驗,還是知道了,這是對他們的愛,只是教育!如果…
:()救贖在監獄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