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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奪路而逃!
但是赫勒已經關上了門,站在我身後,掃視著大廳,剛好擋住我的路!
我不願意表現出驚慌失措的樣子, 就悄悄捏住我偷換來的炸棍。800伏的電壓大概可以勉強抵擋得住麻虎的攻擊。
等電鞭發出的閃光消失,我又仔細看了看那頭野獸。只見它坐在那兒,足有900磅重, 身上也沒有鎖鏈,隨時都能把在場的任何人撕成碎片。它斑駁的黑色和桔黃色皮毛纏結在一起,牙齒像匕首一樣尖利。它的下巴上還有一滴滴新鮮的血液。我的天,難道是女伯爵剛餵了它一個大活人?
這血液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往邊上移了移,以便看得清楚一些。發現它的面前沒有屍體,只有鮮血。
它動了,我又往後退了一下。但它只是低下頭來舔了舔爪子,而爪子還在流血!我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人們好長時間才能捕到一頭麻虎作展品。現有幾頭被訓練在籠子裡表演一些節目,但馴養師則從來不到籠子裡去,因為麻虎只要抬爪一擊就能把人的腦袋與身體分家。而且作為防範措施,就連馴服的麻虎在表演節目時都得把尖爪拔掉。
只見從開啟的運輸箱前到搭起的臺子間灑了一串血跡。現在它一動開裂的傷口就流血。
它抬起了頭,那餐盤大的眼睛炯炯有神。有人說它能在漆黑的夜晚看得清東西。感謝老天,它現在並沒有注意到我,而只是看著大廳中出現的混亂場面。
最糟糕的是,即使克拉克女伯爵在揮鞭擊打時,臉上竟然也沒有一絲表情。她從來不生氣,不悲哀,也不笑。看她狠抽五個莽漢時的表情,就像吃晚餐一樣子淡。
那五個莽漢簡直沒有辦法躲開她。如果他們躲到機器或者箱子後面,她就用鞭子把他們趕出來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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