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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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於此,人們才讓青春在放浪形骸中度過。那是人一生中最明亮的時光,但是,潛伏於暗處的那個器官,剝奪了人們明達的思索。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是在遷就身上的某一個或某幾個器官,自下而上,先滿足腿,想直立起來,再滿足生殖器,再滿足心,再滿足大腦。沒有人願意研究這其中的哲理。這種自下而上的歷程,在向人們說明:你們是從土地裡生長起來的,只有穩穩實實地站立於大地,才可能產生健康的情感和思想。可誰願意去考究?他們連過去也不要了,他們的情感和思想,就像被笤帚揚起的塵埃,浮躁,而且很快就會墜落。
至於我,我不會忘記自己的過去。我出生於中生代白堊紀,據人類的演算法,已有一億三千多萬歲。我的身體由棕紅和紫紅色泥岩夾砂岩組成。我本來沒有名字。我的名字至多可以叫山,但是,既然大家願意叫我望古樓,我就認了。其實我不是樓,在我的地盤上也沒有什麼樓,他們這樣叫我,不知是不是從某個沖天的石柱得到了靈感。不過我無所謂,怎麼叫我都行,這僅僅是一個概念。人類本身就是被概念統治著的一群,他們寧願糾纏於概念,也不願考究事物的本質。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炮製出的概念還會越來越多,而且最終會成為概念的奴隸。當概念塞滿了他們的飯碗、茶杯、馬桶和做愛的床,世間就沒有什麼戲文需要人類來唱下去了。
最開始以我為家園,在我懷裡修養生息的,是植物,植物中的大家族是山毛櫸和映山紅,其次是松樹、柏樹、慄樹。山毛櫸並不成材,可我更喜歡它們,因為它們成了我伸出體外的骨骼。當然還有花,除映山紅,還有別的,成百上千種,花落成果,讓我感到孕育和生長的疼痛。植物以後是動物。植物有多少種,動物就有多少種。先是一些小小的飛禽走獸,過著懶散而悠閒的日月,時隔數萬年——或許是數百萬年,數千萬年,我對時間向來是不大在意的——虎、豹和野豬加盟了。它們的加盟,使大山緊張起來,活躍起來。所有的動物中,我最喜歡錦雞,它們漂亮的翅羽在太陽下閃著金光,清早,圓圓的露珠含在它們的嘴裡,因此,它們的叫聲也是圓的,帶著潮溼的氣息。還有竹雞,它們慣於在地上活動的習性,促成了它們的進化,它們必須具備更加聰明的大腦,才能與那些經常飛到樹梢上的鳥同樣安全;還有斑鳩,“斑鳩咕咕——斑鳩咕咕——”的呼喚,浸透著穿越時空的悲涼;還有布穀,從學會說話的那天起,就具有了一種獻身精神……
在我的體膚上,生活著這麼多物種,是我的榮光。這足以證明我不是貧瘠的,我能養活它們。同時,是它們陪伴我度過了億萬年寂寞的時光。我們早已不分彼此。
人加入進來,已經是很後面的事情了。最先爬上山的是一個逃犯,穿著麻衣,光著一雙大腳。那時候,我身上榛莽遍地,腐葉重疊,檬骨釘隱藏在腐葉之下。那逃犯僅憑雙手劈開榛莽,氣吼吼地向山上爬來。他腳板上的鮮血,紅色的小溪一樣曲曲彎彎地流淌。那正是旱季,逃犯一坐下來,立即順手扯下一串糖鈴,表皮的毛毛刺也不抹掉,就塞進了嘴裡。還沒嚥下第一口,一條大蟒就蠕動到了他的身邊。蟒不認識他,不知道他就是人,因此,沒打算立即將他置於死地,而是想活活地把他吞進胃裡,再慢慢消化。山上的蟒喜歡幹這種勾當,我曾看見靠近逃犯的這條大蟒,將一頭比它輕不了多少的麂子吞下去,之後吃力地爬到一棵團木樹上,四十七天沒有下來。它吞麂子的全過程我看得清清楚楚,先把頭含進口裡,再一寸一寸地往裡送,它的喉部和腹部次第鼓起巨大的腫塊。麂子的頭滑到了它的喉部,還能聽到麂子慘烈的悶叫聲。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