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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同學說主角一寫小說就沒勁了,這個,怎麼說呢,一個小孩,正正經經也幹不了什麼對吧?
但他是主角,又不能什麼都不幹,總得做點什麼,為將來做準備。
所以寫書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這也是個人認為前期積累資本最輕鬆的方式,因為那個時代真是寫小說最好的時代。
不過書確實選得有點問題。
當時也沒多想,就想放個炸彈,增加一些合理性,畢竟正兒八經的兒童作品,別說高價了,過稿都難。
那還不如干脆躺平,什麼都不幹。
而《尋秦記》這本書雖然經典,但以一個過來人的眼光來看,其實也沒那麼神。
《尋秦記》本質上是爽文,主打的是奇,巧,真正的謀略涉及其實不多,有些地方,高中的時候就覺得有些幼稚。
此外,就算抄,其實也就掛個名,因為正常來說是不可能記得的,能記得的最多也就是一些名場面。
這樣一來非要寫,其實也是能寫的,反正不是原版,原版文筆也不多好。
可它是《尋秦記》……
這個記憶太深刻了。
深刻到仔細想想,自己都覺得不合適,哪怕換個名字都好。
反對這一點的同學也多,應該走掉不少人了。
所以,前面都修正過了。
寫書還是要寫的。
但不寫尋秦記了。
寫的是鄉土種田,小說開篇:“貞觀元年冬月,小許醒來在湖邊,父親許長鳴,母親徐麗蘭,還有一個妹妹……”
嗯,似曾相識。
賣得也不錯。
兒童文學暢銷書!
有生之年系列!
最適合小學生的課外讀物!
差不多就這樣,可以賺到很多錢,但這些不會詳細的寫,也不是這本書的重點。
本書重點還是生活,自己的,家人的,真要搞什麼事,那也是長大之後了,還是那句話,人這輩子,太匆忙了,這一世,慢慢來……
(有興趣的可以往回看一下,不看也不打緊,換本書順便把邏輯說通而已,不影響後續。)
(同時也向一直跟讀的同學說聲感謝,都這麼毒了,你們還沒跑,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