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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還是有些曲折的。
誠然全本提價和所謂的簡體版權,影視改編權,都不是什麼大問題。
可單冊定價,誰價高賣誰,對於出版社而言,屬實不是一個好條款。
因為這意味著變數,意味著後面有可能會出現競爭。
通常來說出版社也不會答應這樣的條款,除非對面真的是大佬。
可話又說回來,不答應又能怎樣呢?
雖然對面只是個小孩,並不是什麼大佬,可單就文字功底和作品質量而言,很多所謂的大佬其實是比不上的。
之所以特意趕過來,歸根結底也是因為看好。
重點,人家不著急。
出版社有的是。
原本投稿也不止一家。
人家家裡還不缺錢。
這樣一來,除非願意放棄,否則這條件就不能不答應。
當然,該爭取還是要爭取的,是以外出用隨身攜帶的大哥大打電話商量過後,又開始新一輪拉扯。
這一輪,對於許巖一方提出的條件,出版社都接受,但是又提出了新的主張,那就是優先權與獨家授權。
優先權,簡單來說,就是稿子要優先遞給春秋出版社,同時春秋出版社擁有優先出價和拿到後續出版資格的權利。
獨家授權,顧名思義,就是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結果還不錯。
一番拉扯後,優先權給了,獨家授權,只給了寶島地區。
對此出版社方面也表示滿意。
一來寶島地區不僅僅侷限於寶島地區,其小說圖書市場,其實可以輻射到整個南洋。
二來香江的市場,說實話,根本就擠不進去。
所以,能談成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其它……
就當對面不是小孩,而是披著小孩外衣的大佬吧!
其實不虧的。
因為歸根結底是看稿定價,具體出什麼價,要不要再繼續出價,都是根據稿子質量,並結合銷量與讀者反響來確定的。
而不是先給錢,無理由給錢。
再一個,相比銷售收入,其實作者稿費佔比並不算很高。
說就是千字幾百上千,但換算成版稅,撐死也就百分之十五。
接下來就是結算環節了。
合同一式兩份,條款一一補充確認,簽名,按手印的按手印,蓋章的蓋章。
完事,乾淨利落,一個牛皮紙袋放桌上。
“點一下吧,第一冊,六萬五千四百八十三個字,算六萬六。
目前千字三百,一共是一萬九千八,要是對字數有疑問,重新數過也是可以的。”
話是陳彤說的,錢也是陳彤拿出來的。
許長鳴拿過牛皮紙袋,抽出來一看,真的是錢,一張一張,都是嶄新的老人頭。
一數,不多不少,一百九十八張。
遞給徐麗蘭,再數,一遍,兩遍,還是一百九十八。
這時黃海峰笑著說道:“這麼多錢放家裡還是不安全,不介意的話,一起去一趟銀行,存錢,順便也驗一驗,看看到底都是不是真的。”
想得還是蠻周到的。
要按許長鳴的性格,就是不用,字數沒疑問,也沒必要去驗真假。
不過徐麗蘭的慫恿下,還是坐著小車一起來到鎮上。
驗鈔。
存錢。
確定沒有問題,黃海峰陳彤二人便提出辭行,因為時間已經不早了,兩人還要趕回省城。
一番挽留無果,三人在路邊目送,扭頭,許長鳴叫了一輛三蹦子。
一路顛簸無話。
好似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