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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如果是被乙醚迷暈,那附近應該有交通代步工具,否則一個人也很難在沒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況下將人帶走。”
“梁隊,我當時,並沒有細問。”
“小林,我這邊的調查,你先來接手!李明的審問還是我來吧。”
“梁隊,你那邊”
“我和朱瑩已經將李娟的親戚和上學時能接觸到的,和李娟走的很近的人都查過了,沒有一個符合作案條件的!學校那邊,李娟的關係很複雜,幾乎和每個老師關係都不錯,我們還沒來得及入手。不過現在看來,學校那邊還真有幾分嫌疑”
“學校那邊?”
“對!李娟是在什麼時候知道張斌曾經瞞著她,給他的妻子牛夢買房子的?”
“是在4月20日那天下午,她和張斌吵架之後,因為她諷刺張斌,張斌氣不過,說話又直,就將這個事情抖露了出來。於是李娟就在當天晚上帶著協議,逼迫張斌去簽了。”
“也就是李娟在和張斌吵架之前不知道張斌還有一套房子了!房子是件大事,如果李娟的朋友之前知道張斌有這麼一套房子,說不定早就提醒李娟了!顯然在買房時張斌做的足夠隱蔽,瞞過了李娟甚至李娟的朋友,至李娟和張斌沒有吵架之前,這套房子的事情一直沒有人知道,直到李娟和張斌吵架之後,李娟的朋友透過直接或是間接的方式才知道張斌有這麼一套房子!而這場吵架的發生地點是學校,宣傳地點也就是學校!”
“梁隊的意思是,如果那個人不是在學校吵架當場,就是透過其他老師的口口相傳得知的!跟學校脫不了關係!”
“或者是李娟告訴的,但根據我們的調查李娟是個強勢的人,這麼丟人的事她告訴其他人的可能性極小!除非是有特別關係的人,可我們在調查中也未發現跟她有特別關係的人!當然學校除外,因為我們未對學校做深入調查呢!”
“這麼看來,那個人藏在學校的機率很大了!”
“如果李明說的是真話,且他當時看見的李娟和那個人一起走了,而非被那個人迷暈,那理論上學校藏著嫌疑人的機率是很大!那如果是被迷暈,那範圍就很大了,可能和學校有關係,也可能是隨機性犯罪事件,正好犯罪分子想犯罪,又正好撞上李娟,然後迷暈了她,並沒有殺她,只是拿走了那個協議作為戰利品!所以關鍵還是在李明的口供上。”
“梁隊,我”
“那個協議上有沒有委託誰全權處理房子相關問題的字樣?如果有,那這個人或是單位也存在著嫌疑!因為被委託的人有代表委託人全權處理這套房子的權利!委託人活著是能撤銷這個權利的,委託人如果死了,這份帶有委託意義的協議也就沒辦法撤銷了!委託人死後,就沒有人能夠節制被委託人處理房子的權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