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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基本坐滿,前排幾個人看著像是認識的,姜芮書猜測他們應該是宋潔的家人和朋友,再往後兩排幾個穿著隨意的人,應該是來旁聽的市民,至於剩下的人……
一個個都沒穿法袍,裝作路人坐在旁聽席裡,在她看過去的時候還若無其事地轉移視線,跟不認識她似的。
收回視線,姜芮書宣佈開庭,「現在宣佈本案合議庭組成人員。本案由姜芮書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吳佳聲、朱瑋霖組成合議庭,書記員劉一丹擔任本案記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請迴避的權利,原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寧傑悄悄扯了扯秦聿的袖子,「你看那個吳法官的眼神,他上次就看我不順眼,這次他也是法官,會不會給我下絆子?」
秦聿不動聲色收回自己的袖子,抬頭,果然對上吳佳聲不友好的目光,不過吳佳聲只是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你看你看,能不能讓他迴避?」寧傑又想扯他的袖子。
想讓法官迴避就讓法官迴避,哪來的異想天開?
秦聿面無表情看著他,寧傑還想說些什麼,被他看得有點慫,訕訕地閉上了嘴。
「原告?」姜芮書看著他們。
「不申請。」秦聿道。
「被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是否提出申請迴避?」姜芮書問被告。
「不申請。」代理被告的女律師回道。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理由。」
秦聿起身,有條不紊陳述道:「五年前,被告與我當事人的丈夫寧先生因工作往來認識,認識期間發展出超出正常男女關係的感情並迅速同居,一年後,被告向寧先生抱怨沒有房產,於是寧先生以被告的名義為其全款買了一套房子,此後又陸續轉帳50萬到被告帳戶上作為生活費,期間還購買了首飾及奢侈品若干。去年九月,寧先生與被告分手,分手前轉了30萬作為分手費到她帳上——寧先生與被告同居期間,與我當事人楊女士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其贈與被告的房子和財產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經我當事人同意,而被告明知寧先生已婚,仍然接受他的財產贈與,嚴重侵犯了我當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現我當事人要求追回所有寧先生對被告的不法贈與,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歸還由寧先生贈與的房屋一套;二、被告歸還寧先生五年間的全部轉帳80萬元整;三、被告歸還寧先生為其購買的首飾若干、奢侈品若干。」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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