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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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個警察。還來得真慢。
少安說明之後,警察給搶徒戴上手銬,向兩個中國遊客道謝和道歉。
女人拿了個五分銅幣酬謝孟廷的見義勇為。
她笑著收下,做個紀念。
“要不是一份單位太小,已不發行,最小的銅幣單位改為五分,她大概會給你個一分。”少安說。
“大小多少無關緊要,她的心意已勝過幣值。”
給這一鬧,孟廷不覺掃興,反而十分開心。
“你跑起來速度真驚人,該不會做過田徑選手吧?”
“哎,職業病。”她脫口而出。
“職業病?”少安茫然。
孟廷伸手捂住嘴,乾笑。
“呃……我常常要趕赴各地開會,或趕生意約,趕來趕去,有時交通堵塞,車子動不了,索性下來用跑的,就這樣鍛煉出來了。”
少安大笑。“穿著高貴的套裝,拎著公事包,腳上是高跟鞋,你在街上狂奔?真希望我有機會目睹這一幕,一定精彩萬分。”
她想想他形容的那幅景象,確實滑稽,便也笑起來。
“幸好我在巴黎不必如此,否則可能會被路人當成搶徒,將我抓住送警法辦。”
呼,有驚無險。
兩人心裡都暗自慶幸沒有穿幫。
為了不讓他感到自慚形穢,孟廷和他出遊時,都只穿她帶來的,僅有的一件代表她原來身份的牛仔褲和T恤。本來想使自己看起來具千金身價的昂貴衣服,反而派不上用場。但她不覺得遺憾。
少安卻一直後悔這次輕裝簡行,像樣的西裝都沒多帶一套。
好在他們不是在路旁買熱狗夾麵包果腹,便是去吃速食簡餐,不需要什麼正式衣裝。
同時,他們多半各付各的——在孟廷堅持之下。或這次少安付了帳,下回她便堅決請客。
少安很想改變這種模式,不知如何做才好。
多麼奇怪。以往和女人約會,他付帳,只像是一種自然形式。
男人追求女人,請她們,似乎是理所當然的。
問題是,少安沒有追求她們。
“我們去吃飯,好不好?”總是她們如此說。
聽起來是問他,實際上是告訴他:我想去吃飯。
他總是十分隨和。“好。”
吃飯嘛,在哪吃有何不同?
到後來,他一聽到那些餐廳的名字就胃口盡失。
貴是另外一回事,老是牛排、山珍海味,膩死人了。
女人不是都怕胖嗎?
她們也不是不怕,先大啖一番,再花錢去減肥中心或美體中心減肥。
孟廷吃得也多,食量比他還大,但是她不講究排場、氣氛,不非去華麗的餐廳不可。只要開心,熱狗也吃得津津有味。
熱狗夾麵包,她可以連吃四、五個。
她不讓他付她那一份的帳,少安漸漸感到不舒服。
不關大男人主義的事。
不是說了嗎?男人追求女人,和女人約會,付帳,天經地義。
他想和孟廷約會。他想追求她。
少安呆住了。
慢來,慢來,他告訴自己。
她相信他是個雜工,所以她想他沒有經濟能力去高消費場所。所以,不表示她不喜歡高階餐廳。
去了,她有必要花錢請她旅途中認識的這個無名小子嗎?明知他出不起嘛。
沒必要。
金少安,你是怎麼回事?像個女人似的犯疑心病。
孟廷之所以吸引他,正因她的爽直、開朗和純真。但她是個在商場中交際慣了的女生意人,他認識她不深,還沒有機會見識她精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