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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亮想了想,斟酌到:“這手續學生倒是可以斟酌,緩急還需老爺自行裁處,只要不違背大明律的期限即可——說句不該說的話,這可不是光看律條,還得看各方的意思。”
張學曾立刻就懂了,移送期限方面,他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力。在這個期限內,時緩時急,可以看各方有沒有人打招呼嘛!
這可是偷偷收銀子的好時機。
“那就先擱下吧,看看有沒有人申訴。”
張學曾還真沒白等,僅僅結案後兩天,戶部主事沈廷揚就從太倉偷偷趕到吳縣,連夜私下求見了張學曾。
沈廷揚官階比張學曾整整低兩品,張學曾見他時,卻是滿臉堆笑。
這可是蘇州地面上的活財神啊!他兒子犯了事,哪怕最終無罪,也是能攥出不少銀子的!
沈廷揚也不藏著掖著,直接不卑不亢地表示:
“張兄為犬子的案子費心了,這十支朝鮮國的人參,權當給張兄安神醒腦、彌補心力。還有兩千兩銀子,權當買些別處出產的藥材滋補。
沈某向來也感慨犬子頑劣,只求張兄從速從嚴、秉公執法,不必給我面子——還有,此事畢竟瓜田李下。沈某所求雖然大公無私,但畢竟是私下有些禮尚往來,恐外人議論,還請張兄對沈某來訪之事,無論對誰都要保密。”
沈廷揚最後半句話,其實如果只是為了保密,完全沒必要說。
畢竟收銀子的事兒,誰會大嘴往外宣揚?可不往虎口裡探頭麼。
但張學曾也是人精,聽他這麼說,已經意識到,沈廷揚這是玩真的!不是跟他打啞謎說客氣話!
他說的“從速從嚴、秉公執法”,估計是真要把他兒子往南京刑部送!
張學曾目瞪口呆,半晌沒反應過來。
虎毒尚且不食子啊!
“沈賢弟……我沒聽錯吧?”張學曾實在忍不住追問。
沈廷揚一臉正氣:“沈某向來秉公無私、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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