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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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苦笑,既憐憫又感動——照華華所說,易慈要成為我的妻子。那麼,作為一個卑鄙小人的妻子,她的名聲也好不到哪兒吧,可她這會兒只知道為我叫屈,沒想到自己。我裝作大大咧咧的樣子,說沒事!那都是八萬年後的事了,譽之何喜謗之何悲,只要咱們於心無愧就行。
一年之後我倆結婚了。按易慈的心結,她寧可為未婚夫守節終生,但我們不能“改變歷史的任何程序”。這樣做也是為華華贖罪,因為我倆後來不約而同地想到,葉禾華在決意赴死前的情緒激盪中犯了一個大錯——不該把未來的情況告訴我倆。一旦我倆因感情衝動而做出任何改變歷史程序的事(比如徹底砸壞時間機器,而讓他的第二次時間旅行根本無法成行;或者我和易慈為了避免歷史的惡名而執意不結婚),對華華的道德操守都是一種玷汙。所以,說句不中聽的話吧,哪怕只是為了讓華華不白死,我們也只能按他所說的歷史原貌走下去。
我愛易慈,愛到骨頭縫裡,只要能同她偕老百年,讓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不會皺眉。但千不該萬不該,葉禾華不該讓我“預知未來”,把我翹首以盼的“幸運”,變成“不得不做”的義務,尤其是,把我倆的婚姻建立在他橫死的基石上!結果,這場婚姻變成了我和易慈的原罪,它將伴隨我們終生。
我想易慈也是同樣的心結,看著她在夫妻生活中強顏歡笑,比殺了我都難受。
再兩年後,就在易慈為我生的兒子過週歲的那天晚上,我撇開她們孃兒倆,獨自來到葉禾華的衣冠冢前。我帶了兩瓶五糧液,一邊向墳上祭奠,一邊自己喝,同時喋喋不休地訴說著。我說華華呀,我和易慈的兒子已經誕生了,那條歷史上應該有的宗族譜系不會斷裂了。我,未來歷史書上蓋棺論定的卑鄙小人,到此為止已經盡了自己的本分。我涕淚交加地說,華華呀,你害苦了所有人,害了你自己,害了易慈,也害了我。你把一切都搞得亂七八糟。事情弄成這個樣子,不是因為你的卑鄙、野心,或者是嫉妒心。都不是,恰恰是因為你的過分高尚。你不該這樣高尚,一個人不該高尚到如此地步呀……
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在公墓呆到深夜。易慈擔心我,帶上已經熟睡的兒子,開車來公墓找我。聽見我在華華墳前的哭訴,她沒有驚動我,抱著兒子獨自呆在車上,也是哭得一塌糊塗。
☆替身
秘書米羅爾小姐向哈里森先生通報了李勝龍的到來,令她驚異的是,哈里森立即到門口迎接,這可是不多見的。作為美國最著名的製片人和導演,他是電影界教父級的人物,大牌明星全都對他俯首帖耳(女明星們則恨不能投懷送抱),所以,一般來說,哈里森認為不必對明星們講什麼禮節,何況李勝龍只是一個替身演員。
李勝龍32歲,長臉龐,小平頭,中等身材,身體勻稱。胸肌和三角肌沒有施瓦辛格那樣張揚,但也十分強健。四肢修長,走路富有彈性。一隻黑色小狗緊緊跟在後邊。
哈里森同他緊緊擁抱,親熱地拍著他的後背:“李,很高興見到你。完全復原了?”他的目光掃視李的右臂,李勝龍簡單地說:“復原了。”
“我想你肯定見到了對《深海鯊王》的評論!絕對真實!絕對刺激!一個令人永世不忘的8分鐘的長鏡頭!本月票房收入已突破1個億。李,我在你身上花的800萬沒有白花。”
李勝龍冷靜地說:“是我應該做的。”
哈里森把目光轉向他的小狗:“是你新買的寵物犬?什麼血統?我沒辨認出來。”
李勝龍咧嘴笑了:“你當然認不出來,它可不是什麼名犬,是最普通的雜種狗。我在辛比拉醫學研究所附近撿到的。不過它極聰明,能聽懂人類的談話。來,布萊克,同哈里森先生握手,向他點頭問好。”
布萊克步履從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