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留言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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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夏木繁再問:“您女兒有沒有借過錢給方媛媛?”
沈鴻雲看了夏木繁一眼:“方媛媛家裡條件是差一點,不過她很獨立,就算借錢也很及時地還了。”
夏木繁問:“方媛媛知道沈奕彤去了哪裡嗎?”
沈鴻雲搖頭:“她不知道。”
夏木繁:“那她有沒有發現沈奕彤失蹤前有什麼異常?”
沈鴻雲:“警察和我都問過方媛媛,她說那段時間兒子感冒忙得團團轉,根本沒有時間和彤彤說話,也沒留意有什麼異常。”
夏木繁問:“你見到方媛媛的時候,知道好友失蹤她什麼反應?”
沈鴻雲仔細回想:“很意外吧,說著說著就哭了,很自責。”
夏木繁示意做筆錄的孫羨兵在這裡做個標記。()
即使可以排除掉方媛媛害人,但這個人必須重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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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有些話不好和父母說,但可能會向閨蜜傾訴。說不定可以從方媛媛那裡能夠得到一些重要的線索。
孫羨兵依言而行,在方媛媛的名字下面劃了條波浪線。這是重要人證,後續還要繼續跟進。
第三種可能,同事之間因為利益而產生衝突。
夏木繁問:“沈奕彤和同事關係怎樣?”
沈鴻雲道:“一般般吧。彤彤不喜歡爭權奪利,和辦公室同事君子之交淡如水,沒聽說她和誰更親近一些。”
沈奕彤三十歲了還只是個普通文員,顯然她並沒想過要在仕途上更進一步,那與同事之間自然也就沒有利益衝突。
剩下的,只有搶劫或激情殺人。
那也得有實施地點與誘因。
沈奕彤平時有沒有消費習慣、生活習慣、興趣與嗜好,一般下班之後會去了哪裡、會和誰見面,週末休閒會選擇什麼方式、愛不愛看電影、喜不喜歡獨特……這就成了調查重點。
夏木繁問:“您女兒有寫日記的習慣嗎?”
沈鴻雲皺了皺眉:“以前為了訓練她的寫作能力,我要求她每天寫一篇日記。不過因為我和她媽媽經歷過十年運動,知道禍從口出的道理,一再告誡她不要寫隱私的東西,也不要輕易寫對某件事情的評價,所以彤彤的日記基本都是作文訓練,並沒有寫什麼心事。”
夏木繁追問:“那她應該是有寫日記的,對嗎?”
沈鴻雲這回點了頭:“是,她養成了良好的習慣。讀書時期的日記本我都給她留著呢,上班之後我讓她別再寫了,免得被同事發現了雞蛋裡挑骨頭,影響未來發展。”
夏木繁問:“剛才你說她的宿舍裡沒有發現日記本,是不是?”
沈鴻雲眼眶一紅:“是的,這孩子真的很聽話,讓她不寫她就沒有寫。”
這一回,不等夏木繁示意,孫羨兵已經在日記本這三個字下面劃了道雙橫線。這是重要物證,需要繼續追查。
再詢問了一些其他情況之後,夏木繁站起身:“沈老師,您和我們一起去市裡吧。”
沈鴻雲疑惑地看著她:“去市裡做什麼?”
夏木繁道:“報案。”
如果成人失蹤,一般三天後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如果一個月沒有音信,可以向當地刑偵大隊報案。
現在沈奕彤失蹤雖然還沒有到一個月,但她屬於“四穩定”人員,哪怕新樟鎮派出所給出了離家出走的結論,她被害的可能性依然非常大。
只要家屬報案,立刻就能立案,開展偵查工作。
只要在刑偵大隊立案,夏木繁拿到偵查權,調查起來名正言順,那就方便多了。
虞敬耐心地向沈鴻雲解釋流程